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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結案后還能提起民事訴訟嘛?
刑事案件結案后還能提起民事訴訟。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若受害人一方未獲得賠償或賠償數額不滿意的,可以再單獨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請求犯罪嫌疑人承擔民事上的賠償責任。人民法院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起訴,必須受理。
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的。刑事案件與民事訴訟的關系 刑事案件與民事訴訟是兩種不同的法律程序,前者主要解決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問題,后者則主要關注被害人的民事權益保護。雖然兩者在目的和程序上有所不同,但在某些情況下,它們之間會存在交叉和關聯。
刑事案件結案后還能提起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是兩種的不同的訴訟方式,在涉及民事訴訟的刑事訴訟時,一般都是進行刑事附帶民事的審判。但是刑事訴訟沒有涉及民事訴訟或是刑事附帶民事中的民事判決也可以在刑事案件之后另行起訴。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結案后提起民事訴訟,其跟單獨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是一樣的。
律師解可以提。刑事案件結案后還能提起民事訴訟。刑事案件審理終結后提起民事訴訟的,由法院的民事審判庭審理。被告人在監獄服刑的,法官可以到監獄提訊被告人。被害人如果因為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導致物質損失的,那么受害人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可以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應該依法退還損失。
不一定的,一般都是在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時要求民事賠償,這就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如果刑事案件已經審理完畢,只能另行起訴。到法院起訴對方,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刑事、民事是兩種不同性質的案件刑事案件結案后,若受害人一方未獲得賠償或賠償數額不滿意的,可以再單獨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請求。
另行提起民事訴訟法院是否受理?
另行提起民事訴訟法院是不會受理的。在我國的人民法院的適用訴訟程序的規定中,如果是采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法院在立案之日起的6個月內審結。如果是有特殊情況需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如果是還需延長的,經上級法院批準即可延長。
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訴卻構成重復起訴的話,人民法院是不會立案的,例如受害人已經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且法院已經作出判決,當事人如果針對同一侵權行為又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不會受理,已經受理的也會駁回起訴。 另行起訴又被重復起訴法院會立案嗎?另行起訴構成重復起訴的,法院不會立案。
一般情況下,民事撤訴后再次起訴是可以被法院受理的,但具體要看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和法律規定。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可以自行撤訴,但要經過法院同意。如果法院同意撤訴,案件就會終止,裁判也會作出終結性的判決。如果當事人在撤訴后再次起訴,一般情況下可以被法院受理,但有一些限制和要求。
什么是附帶民事訴訟,什么是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該《規定》第一條規定犯罪另行提起民事訴訟:“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犯罪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犯罪另行提起民事訴訟,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對于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犯罪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后,一般是不能再單獨提起民事訴訟犯罪另行提起民事訴訟了。因為這種情況屬于重復起訴。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后,如果撤回起訴,或者被法院駁回起訴,還能再單獨提起民事訴訟。如果調解,或者法院作出判決,就不能再單獨提起民事訴訟了。因此只有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撤回起訴的情況下,才可以單獨提起民事訴訟。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法院在審理刑事案件過程中,根據被害人等的申請或檢察機關的提起,對由該犯罪行為所造成的直接物質損失的賠償問題進行合并審理的訴訟活動。附帶民事訴訟在整個刑事訴訟過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審結,則應單獨作為民事案件審理。
法律主觀: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也可以刑事訴訟結束后,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民事案件是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公民與法人之間的糾紛產生的訴訟,主要指有關財產權益方面的案件,也包括婚姻、家庭等人身方面的案件。比如合同違約,離婚,財產繼承,人身損害等。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指司法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在解決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同時,附帶解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所造成的物質損失的賠償問題,而進行的訴訟活動。也就是說,本來要通過民事訴訟解決的問題,現在通過刑事訴訟程序一并審理了,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之后,就同樣的事由不能再提起民事訴訟。
刑事判決后單獨提起民事訴訟
刑事案件判決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在特定情況下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以維護自己的民事權益。但需要注意的是,提起民事訴訟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并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同時,民事訴訟與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在程序和時間上都有所不同,需要加以區分。
第一百零一條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第一百零四條 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審判決宣告以前提起。
刑事責任無法取代民事責任,故受害者仍有資格提起民事賠償。然而,因受侵害而享有的民事訴權并非通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實現,而是獨立提起民事訴訟。【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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