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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可以轉為行政處罰嗎
法律主觀:您好,針對您的 刑事拘留 轉 行政拘留 有什么條件問題解答如下: 如果刑事拘留轉為行政拘留正當,則意味著,警察辦理刑事案件中,一旦發現不對,即可轉向 治安處罰 。這種銜接,有濫用職權而無需承擔責任之虞。
法律分析:刑事拘留是不能轉行政拘留,但行政拘留可以轉刑事拘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刑事拘留不能轉行政處罰。行政拘留可以轉刑事拘留,而刑事拘留是不能轉行政拘留的。刑事拘留是刑訴法所規定,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處罰法所規定。刑事拘留轉為行政拘留,沒有法律依據,也缺乏法理。
刑事案件轉行政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1、在偵查階段,偵查機關需要先撤銷案件,并行政案件移送。在審查起訴階段,作出不起訴決定后將行政案件移送。在審判階段,駁回起訴或者宣告無罪后行政案件移送。
2、法律分析:刑事轉行政案件的流程在不同的階段不一樣。在偵查階段,偵查機關需要先撤銷案件,然后將行政案件移送有關部門處理。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需要作出不起訴決定,然后將案件移送有關行政機關。在審判階段,法院應當駁回起訴或者宣告無罪,然后將案件移送有關行政機關。
3、刑事轉行政案件的流程在不同的階段不一樣。在偵查階段,偵查機關需要先撤銷案件,然后將行政案件移送有關部門處理。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需要作出不起訴決定,然后將案件移送有關行政機關。在審判階段,法院應當駁回起訴或者宣告無罪,然后將案件移送有關行政機關。
行政案件轉刑事案件的證據如何適用
行政證據作為刑事證據使用可以,但該證據必須經查證屬實,屬于刑事訴訟法的證據種類,并且是行政機關按照法定程序、以合法手段收集的證據,應當依法移交給司法機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
刑事案件轉行政案件的法律依據,主要是《 刑事訴訟法 》中的相關規定。 犯罪嫌疑人 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法律規定的不予起訴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 不起訴決定 。 對于 犯罪情節輕微 ,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行政案件轉刑事案件的法律依據是:行政案件的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轉為刑事案件辦理或者移送有權處理的主管機關、部門辦理,無需撤銷行政案件。公安機關已經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的,應當附卷。《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二條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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