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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訴訟特點
法律分析:表象的合法性。案件類型的集中性。當事人雙方關系的特殊性。抗辯過程的弱化性。虛假訴訟產生的原因:社會誠信的缺失。法律規制的缺位。監督制度的缺失。過分強調調解制度。
虛假訴訟往往具備顯著特征,其中,當事人關系的特殊性和行為的默契性尤為突出。在虛假訴訟中,當事人之間往往存在親屬、朋友等特殊關系,這一關系使得找親戚或朋友進行訴訟成為可能,且成本低廉、操作便捷,易于得逞。第二,當事人之間的默契配合使得查處困難重重。
虛假訴訟罪,實指民事訴訟雙方惡意合謀,虛構事實與證據,企圖非法獲取利益,損害第三人權益的行為。其核心特點包括:雙方惡意串通,欺騙法庭,非正當對抗;侵犯的權益非訴訟雙方,而是第三方;不存在真實的民事法律關系。一旦發現此類行為,應立即報案,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公安機關提出。
虛假訴訟的特點:虛假訴訟往往具有當事人關系特殊、當事人行為默契、多以調解方式結案、多發于經濟發達地區且金額較大。
這些類型的涉案民營企業家,可以不批捕不公訴
1、那么哪些類型的涉案民營企業符合不公訴不批捕的條件呢? 第一:經過一審發現本事事實不清,或者證據不足的案件,可進行不起訴,堅決防止“帶病起訴”。 第二:經審查發現,涉案情節比較輕微,沒有造成什么重大損失和影響的,可以考慮不捕或者不起訴。堅決杜絕“入罪即訴”,“一訴了之”現象。
2、存疑不起訴:若補充偵查后,證據仍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人民檢察院可以不起訴。但如果發現新證據,符合起訴條件,可以提起公訴。 酌定不起訴: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免除刑罰的,如自首或有立功表現等,人民檢察院可以不起訴。
3、廣東一民營企業家告贏公安局 在廣東佛山經商、辦廠多年的民營企業家楊剛,沒有想到:2016年12月,發生在自己公司大門外一起輕微交通事故引發的打斗,會導致他在2017年7月被佛山市警察局南海分局,處以15天的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期間,他不服這一處罰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多元網上調解是已經起訴了嗎
【法律分析】:多元調解也不一定是對方已經起訴,在對方已經起訴的情況下肯定會收到訴訟狀副本的,收到訴訟狀副本代表對方已經起訴。但即使對方起訴,大多數民事糾紛在正式審理之前都會先進行調解的,若接受調解,法院會制作調解書。
法律主觀:收到多元調解的短信通常是被起訴了,但屬于還沒有正式立案,僅屬訴前調解,若調解不成,法院立案庭再正式立案。 多元調解是法院一個解決糾紛的平臺,通過多元調解平臺,雙方當事人可線上溝通調解方案。
法律分析:是,對方已經起訴,但還沒有正式立案,僅屬訴前調解,若調解不成,法院立案庭再正式立案。多元調困肆絕解是法院的一個調解系統,不出意外的話,應該是有人向法院起訴你,然后法院組織調解的意思。
多元調解并非正式訴訟。它乃是一種非訴型糾紛解決模式,借助于調解員的斡旋與協商,引導雙方自愿簽訂和解條約,進而消除紛爭。而提議起訴,則是當事人直接向法庭尋求裁決,這同時也是一項法律程序。在多元調解中,當事人擁有更高的自 *** 和靈活度,能以更為溫和的態度解決問題,節約資源并縮短案件處理周期。
多元調解不一定是已經起訴,如果對方起訴,會收到起訴狀副本的。在對方已經起訴的情況下肯定會收到訴訟狀副本的,收到訴訟狀副本代表對方已經起訴。對方起訴,大多數民事糾紛在正式審理之前都會先進行調解的,若接受調解,法院會制作調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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