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處罰訴訟案件管轄范圍
行政處罰訴訟案件管轄范圍是指行政機關對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被處罰對象不服決定,提起訴訟時,由哪個法院管轄的問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guī)定,行政處罰訴訟案件的管轄原則是“一案一審”的原則,即一審法院管轄。
具體來說,行政處罰訴訟案件管轄范圍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 行政處罰決定被當事人申請撤銷或改變的案件;
2. 行政處罰決定被當事人不服,要求復議的案件;
3. 行政處罰決定被當事人不服,要求提起訴訟的案件。
二、行政處罰訴訟案件管轄規(guī)定
1. 行政處罰訴訟案件應由被告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2. 行政處罰訴訟案件的管轄可以由當事人協(xié)議選擇,但是協(xié)議不得侵犯法律規(guī)定的管轄原則和法院的管轄職權。
3. 行政處罰訴訟案件管轄的法院可以依法指定其他法院代為受理。
4. 行政處罰訴訟案件管轄的法院應當在受理案件后5日內(nèi)通知行政機關和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可以要求回避的情形。
5. 行政處罰訴訟案件管轄的法院應當在受理案件后20日內(nèi)作出受理決定,并通知當事人。
三、行政處罰訴訟案件管轄的爭議處理
如果行政處罰訴訟案件的管轄發(fā)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管轄裁定。上級人民法院應當在15日內(nèi)作出裁定,并通知當事人和下級人民法院。
行政處罰訴訟案件管轄范圍及相關規(guī)定是行政訴訟的重要內(nèi)容之一,對于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秩序具有重要意義。當事人在行政處罰訴訟案件中應當了解相關規(guī)定,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本文轉(zhuǎn)載自互聯(lián)網(wǎng),如有侵權,聯(lián)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