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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轉讓了30萬股給我,但是現在不承認有單位股票,就是不想給股權我...
如果說是你給予對方30萬元現金等價換取30萬股股票,并簽有相關合同,而現在其不承認有該單位的股票,如果事實是不擁有該股份且不愿意償還你30萬現金,這種行為屬于詐騙。
關于借錢的這個事實,如果你有人證,且這些人證和你沒有利害關系,且能真實反映實施情況,再加上你當時取錢的一些憑證,你要回本金應該不成問題。但是,關于你是否有權享受受益,這個是有爭議的,畢竟當時這種內部股,是有工廠的員工購買,而你并非該廠員工,沒有資格享受相應的權利。
如果是轉讓給另外一家機構或者投資人的話就是利好,可以繼續持用。說明股權結構有變更了,但是會提升業績,是利好;而如果是上市公司股東轉讓出售股份,對股價有影響,影響是說明股東對公司未來信心不足,或將引起股價下跌,是利空消息。
占51股份的持有人有經濟糾紛,其他股東可以轉讓股份嗎
可以轉讓股權轉讓經濟糾紛訴訟,但轉讓程序要受到公司章程約束。控股股東是否有經濟糾紛,不影響其他股東股權轉讓經濟糾紛訴訟的股份轉讓權利。如果控股股東并法院拍賣,其他股東有優先受讓權。法院對控股股東股權的查封凍結也不影響其依法行使股東表決權和管理權,分紅權,影響的只是禁止對外轉讓股權的權利。
股東只能轉讓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不能轉讓別人的股份股權轉讓經濟糾紛訴訟;轉讓股份首先要告知其他股東,在同等價位,其他股東有優先收購權;只有在其他股東不愿收購的情況下,才可轉讓給其他人;需要注意的是必須遵守規則,轉讓給其他人的股價必須高于其他股東愿意收購的價位。
必須先看股權轉讓經濟糾紛訴訟你公司章程中對你公司股東轉讓股份的規定。如果沒有規定,那么你公司股東可以將在你公司股份轉讓給其他人,但你公司其他股東有優先收購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國家主席令〔2018〕15號)第七十二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股份。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爭取其他股東的同意,股東轉讓其股權,應當以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其同意,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應及時答復,起過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如果有一半以上的股東不同意轉讓,同意的股東需要購買所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股東之間發生經濟糾紛怎么辦
【法律分析】股東之間發生經濟糾紛應該通過協商或訴訟解決。這種情況下,首先應該確定股東之間是什么糾紛,是股權出資糾紛還是股東之間的借款糾紛,或者是其他的糾紛。無論是什么糾紛,都應該通過調解、協商進行解決,維護公司和股東的最大權益。
股東之間發生經濟糾紛的,股東之間可以協商解決;可以請求其他股東或者調解組織調解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或者無法調解的,則股東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公司跟股東之間發生的經濟糾紛可以自行協商處理,如果沒辦法協商處理,經濟糾紛這種民事糾紛只能選擇向人民法院起訴,像工商局及國家其他行政單位并沒有義務處理經濟糾紛,如果公司跟股東之間的經濟糾紛涉嫌詐騙,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法律分析:當事人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調解機構調解;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商業經濟糾紛調解試行辦法》第六條 對商業經濟糾紛的調解工作,由調解機構指定調解員主持或組成調解小組主持。
經濟糾紛原則上由公司以全部財產承擔責任,但股東出資不足的,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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