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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子程律師在ST中源何平案庭審中的辯護詞
高子程律師在ST中源何平案庭審中的辯護詞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及康達律師事務所天津分所受何平委托指派高子程、于永志擔任其辯護人。經參閱本案所有案卷材料和會見被告人。
何平等四名被告人辯護律師是:高子程、張曉莉、劉文濤、劉杰等 檢察院公訴人兩名:張杰等 ST中源公司辯護律師:許蘭亭、龐世耀。 九點開庭審理:四被告人入場,法官核對家庭住址、出生年月、學歷、工作單位、被起訴罪名。檢察院公訴方宣讀起訴書。后對何平、葉新、高鵬德、柴新宇依次進行審理。
謝通祥的合同詐騙《逃跑十余年他終獲無罪》
1、法院采納了謝通祥律師的辯護觀點直接判決吳玉民無罪。謝通祥在詳細看了案卷并了解案情后認為吳是無罪的,他的辯護詞中,向法院提出了28點無罪意見。謝通祥主要觀點是:本案實際上屬于經濟糾紛,不屬于合同詐騙罪,甚至連民事上的合同欺詐行為都不構成。無罪釋放:2013年12月4日法院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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