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2018年石家莊高溫補貼標準,以及石家莊防暑降溫補貼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高溫津貼發放標準哪個城市發的最多?
- 2、勞動法關于高溫補貼的規定
- 3、有沒有朋友知道怎么發高溫補貼比較好?
- 4、防暑降溫費的發放標準是什么?
- 5、2018年28省高溫補貼發放標準一覽表
- 6、高溫補助標準2022年是多少
高溫津貼發放標準哪個城市發的最多?
2018年8月11日報道,雖然已經立秋,但全國多地氣溫依舊居高不下,伴隨天氣一同升溫的還有高溫津貼話題。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至少已有29省份公開高溫津貼標準。在按月計發津貼的省份中,海南無論是室內作業還是室外作業,高溫津貼一律為300元/月,發放時間長達7個月;如按天計算,天津發放標準最高,為31元/天;此外,只有河北按小時發放,室外作業工人2元/小時,室內工人1.5元/小時。
按照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這29個省份中,高溫津貼多按月為單位發放。如北京規定,室外露天作業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室內工作場所作業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如按月計算,浙江、江西、海南三省高溫津貼發放標準最高,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月300元;室內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其中海南無論是室內作業還是室外作業,高溫津貼一律為300元/月。
也有部分省份按天計發高溫津貼,天津補貼最高,為每人每天31元。計算方法為:按照2017年度天津職工月平均工資5607元計算,今年的高溫津貼標準為5607÷21.75×12%=31元。此外,湖北12元/天,河南10元/天,新疆10-20元/天。
這29省份中只有河北按小時發放高溫津貼,室外作業工人2元/小時,室內工人1.5元/小時。
在發放時間上,多數省份是在6月至8月或9月之間,海南則是從4月至10月,福建從5月至9月。
勞動法關于高溫補貼的規定
具體來說, 勞動法 關于 高溫補貼 的規定高溫津貼的具體標準為: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00元。高溫津貼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發放,在企業成本費中列支。其他相關高溫天氣的勞動保護措施,也按照新政策執行。如用人單位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也需列入發放范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實際出勤且提供的勞動天數折算發放等。享受高溫津貼的范圍從以前露天作業且工作場所溫度達33℃以上的人群擴大至所有勞動者;發放的時間從過去的7—9月,擴大至6—10月。也就是說,每年6—10月,就算勞動者沒有在室外高溫條件下工作且工作場所溫度低于33℃,這期間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溫津貼。而高溫天氣下,工作場所溫度高于33℃的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則可拿150元/月。
有沒有朋友知道怎么發高溫補貼比較好?
高溫津貼和高溫福利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高溫津貼是高溫津貼是國家法定福利,但隨著全球變暖,夏季氣溫越來越高,很多企業也都會相應在夏季發放夏日福利,希望借此給員工在這酷熱難耐之際帶來絲絲清涼和縷縷關懷。
首先,高溫津貼的具體發放標準,各地的金額和時長均不一,各大企業的HR們可一定要了解自己當地的高溫津貼政策哦!
北京:政策文件號——京安監發【2014】44號
6-8月,室外露天作業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上海:政策文件號——滬人社規【2019】19號
6-9月,每人每月300元。
浙江:政策文件號——浙人社發【2018】65號
6-9月,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月300元;室內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
廣東:政策文件號——粵人社規【2021】9號
6-10月,每人每月300元,按天數折算為每人每天13.8元。
廣西:政策文件號——桂人社發【2011】114號
6-10月,每月100-200元之間。
江蘇:政策文件號—— 蘇人社發【2018】113號
6-9月,每人每月高溫津貼300元,用人單位原則上按月計發勞動者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按規定稅前扣除。
天津:政策文件號——津人社局發【2013】37號
計算標準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發布的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高溫津貼日標準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2%,計算時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例如,2021年的標準按照2020年度天津職工年月平均工資6777元計算,今年的高溫津貼標準為6777÷21.75×12%=37元。
重慶:政策文件號——渝府辦發【2013】166號
一般高溫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標準發放;中度高溫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標準發放;強度高溫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標準發放。高溫天氣期間,室內工作場所溫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溫津貼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標準發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標準發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標準發放。
山東:政策文件號——魯人社發【2021】64號
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個月計發。防暑降溫費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山西:政策文件號——晉人社廳發【2013】45號
6-8月,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符合條件的在崗職工,領取高溫津貼的標準是,每人每月240元。且不能算在最低工資標準內。
安徽:政策文件號——皖人社秘【2018】272號
6-8月,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
湖南:政策文件號——湘勞社政字【2005】20號
7-9月,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不能低于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的,則每人每天6.9元。
湖北:政策文件號——鄂人社發【2013】39號
6-9月,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每人每天12元。
河南:政策文件號——豫勞社勞資【2008】6號
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天氣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業發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溫津貼。
河北:政策文件號——冀人社發【2017】20號
夏季高溫津貼標準以作業環境為依據并以實際出勤作業時間確定。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小時(含加班加點,下同) 2元。沒有防暑降溫設備或有防暑降溫設備但達不到降低工作場所溫度效果的室內勞動者每人每小時1.5元。
陜西:政策文件號——陜人社函【2019】293號
6-9月,每人每天25元。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陜北地區6月15日至8月15日,從事室外作業每人每天15元,其他每人每天10元。
江西:政策文件號——贛人社發【2018】17號
6-9月,從事室外和高溫作業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室內非高溫作業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四川:政策文件號——川人社辦發【2018】105號
每人每天10元至18元。各市(州)可在上述范圍內,結合本地實際,合理確定本地區高溫津貼標準。其中,成都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天10-12元。
福建:政策文件號——閩人社發【2019】3號
5-9月,5月份應當按實際高溫天數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6-9月份應當按月或按實際高溫天數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按月計發的,每人每月260元;按天計發的,每人每天12元。
云南:政策文件號——云人社發【2013】98號
6-9月,每人每工作日10元。
海南:政策文件號——瓊人社發【2013】39號
4-10月,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含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每人每天10元。
貴州:政策文件號——黔人社廳發【2013】21號
6-9月,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標準發放。
吉林:政策文件號——吉人社聯【2021】163號
6-8月,高溫津貼標準為200元/月。
12月-2月,低溫津貼標準為200元/月。
遼寧:政策文件號——遼人社發【2014】16號
7-9月,每人每月200元,在每年7月、8月、9 月發放。
甘肅:政策文件號——甘人社通【2014】269號
6-9月,高溫、露天作業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8元,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
寧夏:政策文件號——寧人社發【2014】45號
6-9月,高溫、露天作業每人每天12元,其他每人每天8元。
內蒙古:政策文件號——內人社發【2013】109號
高溫崗位津貼180元/月,高寒崗位津貼230元/月。發放范圍在33℃以上含33℃高溫天氣從事室外作業連續6小時以上含6小時和在-25℃以下含-25℃高寒天氣室外連續作業4小時以上含4小時的自治區行政區域內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勞動者。
新疆:政策文件號——新人社發【2012】69號
6-8月,每人每天10-20元。各地可在上述標準區間內,結合本地實際,合理確定本地區高溫津貼的具體標準。
而夏日福利是企業自發的員工福利,可根據企業自身情況,因地適宜地發放給員工。
防暑降溫費的發放標準是什么?
防暑降溫費標準: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標準發放高溫津貼;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標準發放。(常見高溫工作崗位包括建筑工、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
發放范圍: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
發放時間:防暑降溫費發放時間由各省市自行制定。例如遼寧省每年6、7、8月3個月向勞動法發放防暑降溫費;例如天津防暑降溫費發放時間為6-9月。
擴展資料
降暑飲料
根據規定,發放高溫補貼的時間為每年的6月至8月。至于具體到月初、
月中還是月末發放,該負責人表示可由各用人單位隨發薪日期自行確定。“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本月領的工資條,上面應該有6月份的補貼發放記錄?!痹撠撠熑颂嵝颜f,上述通知特別列出一條,企業在高溫期間下發的防暑降溫飲料,并不能充抵高溫補貼。也不得在工作人員因高溫需停止工作降暑而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高溫補貼只向高溫期間在崗工作的勞動者發放,其間休假或脫崗的勞動者并不享受。勞動者如發現用人單位違反規定,可憑工資條舉證,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參考資料防暑降溫費百度百科
2018年28省高溫補貼發放標準一覽表
2018年28省高溫補貼發放標準一覽表
進入6月,不少地區迎來夏季高溫期,高溫津貼也進入發放時間。記者注意到,目前全國至少已有28個省份明確了津貼發放標準。而本月,全國范圍內也將開展用人單位遵守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專項檢查,高溫津貼發放情況被列入其中。
根據2012年修訂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據中新網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已經有28個省份明確了本地區的高溫津貼發放標準。而其中山東、陜西等地都是在去年上調了津貼標準。
例如,去年,山東省將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的津貼從每人每月由120元漲至20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漲至140元。這也是該省自2006年以來首次上調這一標準。陜西省的高溫津貼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25元。
另外,河北省也在去年制定了夏季高溫津貼試行標準。根據該標準,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小時(含加班加點)1.5元;沒有防暑降溫設備或有防暑降溫設備但達不到降低工作場所溫度效果的室內勞動者每人每小時(含加班加點)1元。
從高溫津貼發放時間來看,各地也因氣候條件差異有所區別。如,北京、山西等北方地區的發放時間段為6到8月,而海南省的發放時間長達7個月,為4到10月。
河北省因南北跨度長,氣溫差別大等原因,實行夏季高溫津貼差別時長。其中,冬季取暖期標準不超過4個月(含4個月)的'市、區、縣(市),每年從5月21日至8月31日執行;冬季取暖期標準超過4個月(不含4個月)的市、區、縣(市),每年從6月11日至8月20日執行。
多地標準數年未變專家呼吁建立科學調整機制
按照《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記者統計發現,在已經明確高溫津貼標準的省份中,部分地區的標準已經多年未漲。
例如,廣東目前的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這一標準從2007年開始至今都未調整;河南省的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工作日10元,這一標準也是2008年就已制定的。
而與其他省份不同,目前,天津高溫津貼已經實行動態調整,日標準按照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12%發放。
“根據現在的物價水平,每個月一兩百元的高溫津貼標準還是少了些?!北本┠绸{校教練王師傅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王師傅說,因為屬于室外高溫作業,6到8月期間,他每月可以領到200元高溫津貼。雖然這一水平已經高出了北京市規定的高溫津貼標準,但是王師傅認為,相較于近年來的工資、物價上漲情況,補貼并不算高。
[img]高溫補助標準2022年是多少
高溫補助開始發放哪些省份有上調 根據2012年修訂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從高溫津貼發放時間來看,各地也因氣候條件差異有所區別。如, 北京 、山西等北方地區的發放時間段為6到8月, 海南 省的發放時間長達7個月,為4到10月。 在津貼標準方面,各省份區別也較大。中新網記者注意到,近期一些省份對高溫津貼作出了上調。 本月,江蘇將高溫津貼標準從每月200元漲至300元,每年支付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 在天津,防暑降溫費、高溫津貼與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 工資 水平掛鉤。 根據天津市人力 社保 局公布的通知,2018年該市職工的防暑降溫費標準為168元每月,較上一年上調了10元,高溫津貼標準為31元每天,比上一年上調了2元。 河北則在去年調整了高溫津貼標準。依照規定,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小時由1.5元調整為2元;沒有防暑降溫設備或有防暑降溫設備但達不到降低工作場所溫度效果的室內勞動者每人每小時由1元調整為1.5元。 用人單位未發放高溫補助怎么辦 近年來,高溫津貼被克扣的現象一直受到社會關注,為了避免高溫津貼成為“紙上清涼”,多地也出臺具體措施,保障其落地。 例如,根據《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的,或者未按規定標準發放防暑降溫費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多地也明確,綠豆湯等解暑飲料不能沖抵高溫津貼。 江蘇省人社廳等四部門近期聯合下發的通知中強調,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國家規定的 最低工資標準 不包含高溫津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提供的防暑降溫飲料、藥品等勞動保護用品費用不得沖抵高溫津貼。 此外,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勞動者可向人社部門舉報投訴,或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 訴訟 。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從事高溫天氣作業情況及高溫津貼發放情況承擔 舉證責任 。 山西省人社廳此前也曾規定,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也不得因高溫津貼增加而降低勞動者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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