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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藥家鑫事件最早是從哪報出來的?報紙還是網絡?
- 2、藥家鑫死刑判決書要全文
- 3、藥家鑫犯罪事件
- 4、從法律角度分析藥家鑫案?
- 5、張妙家人聲明
- 6、藥家鑫案發生之后有一個律師在新浪微博上反對判藥家鑫死刑,列出了...
藥家鑫事件最早是從哪報出來的?報紙還是網絡?
1、網絡最先報道的,報紙怎么都不可能比網絡快的~~我一律師朋友就參與了他部分庭審。
2、陜西西安音樂學院的一哥們。因先撞人后用利器滅人而紅極網絡。現已被判剝奪生命權利。如果你對我的回復感到滿意,請你選擇“采納”評價,這將鼓勵我們更好的為其他網友解
3、庭審現場辯護人律師向法庭提交3份材料,包括報紙對藥家鑫主動遞交悔過書的報道,上學期間的13份獎勵,被告人校友、同學、鄰居的4份 *** 書,請求法庭給被告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但不能成為證據。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故意殺人罪犯藥家鑫于2011年6月7日上午在陜西省西安市被依法執行死刑。
4、年鬧得沸沸揚揚的藥家鑫事件也給世人敲響了警鐘:藥家鑫開車不小心撞了張妙之后不但不去救人,反而殘忍的用刀刺死了張妙,只是為了一句話“農村人難纏”。就這樣,一個風華正茂的大學生因一念之差而做出了這樣損人利己的事,也使自己走上了不歸路,致使兩個家庭傷痕累累。
5、知道小有建樹答主 回答量:247 采納率:0% 幫助的人:87萬 我也去答題訪問個人頁 關注 展開全部 塑化劑所致的食品安全啦,藥家鑫被槍斃事件,謝霆鋒張柏芝婚姻走到盡頭,大學生就業艱難啦………很多很多,你翻開一份報紙都是爆點。
6、陽陽又端了盆水要給父親楊主任洗腳,嚇得楊主任急忙問其原因,陽陽說欣欣又提出新的要求了,要買一棟小高層的房子,氣得楊主任順手拿起床上的報紙朝陽陽“砸”去。本集內容把當今的的社會熱點問題融入劇情之中,包括“買房買車”、“藥家鑫案”、“新交通法”等。
藥家鑫死刑判決書要全文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思宇,王輝,張平選,劉小欠要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藥家鑫死刑,并訴請判令藥家鑫賠償死亡賠償金82100元,喪葬費15145元,撫養費58807元,死亡賠償金50587元,醫院停尸費30000元,精神損失費30萬元,共計536640元。
注射,2011年6月7日,藥家鑫被依法執行注射死刑。藥家鑫案判決回顧:西安音樂學院大三學生藥家鑫,于2010年10月20日深夜,駕車撞人后又將傷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駕車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時再次撞傷行人,逃逸時被附近群眾抓獲。后被公安機關釋放。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藥家鑫故意殺人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藥家鑫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45495元。
年4月,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藥家鑫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賠償被害人家人經濟損失費;藥家鑫隨后提起上訴。2011年5月,二審判決宣布維持原判;2011年6月7日,藥家鑫被依法執行注射死刑。2012年2月,受害人家屬起訴藥家要求兌現微博上所說的20萬元捐贈。
藥家鑫犯罪事件
1、在警方的全力調查中,藥家鑫被確認為肇事者,他承認在郭杜十字撞人后企圖逃逸。經過專案組調查,藥家鑫為21歲的西安高校大學生,事發當晚他聲稱因擔心被記下車牌,對張妙下了毒手。藥家鑫在父母陪同下最終承認了犯罪事實,被依法刑事拘留并逮捕。
2、月22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法院認定藥家鑫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這一判決充分體現了法律對于極端犯罪行為的嚴懲態度。公訴人強調,藥家鑫不僅具備完全的刑事責任能力,而且自幼接受音樂教育,應當培養出高尚的品德和善良的心靈。
3、藥家鑫隨后駕車逃逸,又撞傷了其他行人,最終被警方抓獲。隨后的調查與法律程序中,藥家鑫被長安警方于2010年11月23日依法刑事拘留,經過檢察機關批準,他被以涉嫌故意殺人罪逮捕。
從法律角度分析藥家鑫案?
1、法律分析:藥家鑫雖將被害人撞傷,但不構成交通肇事罪。藥家鑫連捅被害人數刀致使其死亡,構成故意殺人罪。
2、在討論藥家鑫案判決時,人們普遍關注判決的公正性與合理性。從法律角度出發,藥家鑫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其犯罪情節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法院依法判處死刑,符合法律程序和正義原則。公眾對于判決結果的認同,反映了對法律公正性的基本信任與對生命尊嚴的尊重。
3、藥家鑫開車撞倒被害人張妙后,為逃避責任將張妙殺死,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4、藥家鑫案中,“動機特別卑劣”的認定,揭示了其犯罪行為的極端殘忍性與惡性。這種行為不僅是對生命的不尊重,更是對社會倫理底線的踐踏。將藥家鑫的死刑判定與“死刑犯人數”掛鉤,忽略了死刑的適用原則與個別案件的特殊性。藥家鑫的犯罪行為,對社會造成了巨大沖擊,理應承擔應有刑事責任。
5、另一種不贊成死刑的聲音源自法律制度本身,以藥家鑫案談死刑存廢問題,將藥案看作現實可能的死刑廢除的起點。死刑存廢是現代刑法理論廣為關注且備受爭議的問題。
6、藥家鑫一案屬于 *** 殺人。這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轉型的故意殺人案。 *** 殺人,即本無任何殺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 *** 、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將他人殺死。藥家鑫案庭審 西安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藥家鑫提起公訴,藥家鑫在訊問中說,自己于2010年7月拿到的駕照,轎車屬于他名下,2010年6月購買。
張妙家人聲明
1、訴訟原告王輝、張妙的父親張平選和代理人張顯、許濤共同發表聲明,支持法院的刑事判決,但堅持個人立場,即不接受帶有血腥的錢,選擇放棄民事賠償,讓藥家鑫的生命來償還罪行。他們向藥家鑫父母發出強烈信號,盡管對方冷漠,但他們仍給予寬容。
2、年2月7日,藥家鑫案被害者張妙的父親張平選、母親劉小欠等人通過代理人張顯的博客發布公告稱,愿意接受藥父藥慶衛在藥案審理期間表示“贈與的20萬元”,并“于2012年2月8日上午前往藥慶衛處接受該款?!贝饲?,張妙家人已拒絕該贈款。
3、年5月31日凌晨,藥慶衛在其新浪認證的微博上發表聲明,指責張顯(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副教授,藥家鑫案受害人張妙親屬的代理人)在微博上散布不實言論,稱藥家鑫為“官二代”或“富二代”,旨在煽動公眾對藥家鑫父母產生誤解。
4、藥家鑫事件后張妙家屬要求經濟補償,是合理的行為。因為即便得到了刑事處罰,也要進行民事賠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六條 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并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藥家鑫案發生之后有一個律師在新浪微博上反對判藥家鑫死刑,列出了...
1、年5月31日凌晨,藥慶衛在其新浪認證的微博上發表聲明,指責張顯(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副教授,藥家鑫案受害人張妙親屬的代理人)在微博上散布不實言論,稱藥家鑫為“官二代”或“富二代”,旨在煽動公眾對藥家鑫父母產生誤解。
2、其實確實如你所說,藥家鑫這個案子判死刑毫不奇怪,但是就我所知,這個案子中存在著明顯的輿論干預司法的情況。1最初,出了這個事之后,輿論一邊倒地批判藥家鑫。這一步還沒什么,畢竟罪行惡劣。
3、將藥家鑫的死刑判定與“死刑犯人數”掛鉤,忽略了死刑的適用原則與個別案件的特殊性。藥家鑫的犯罪行為,對社會造成了巨大沖擊,理應承擔應有刑事責任。綜上,藥家鑫死刑判決并非簡單基于其罪行滿足特定標準,而是綜合考量了犯罪動機、行為后果以及其對社會的影響。
4、年4月,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藥家鑫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賠償被害人家人經濟損失費;藥家鑫隨后提起上訴。2011年5月,二審判決宣布維持原判;2011年6月7日,藥家鑫被依法執行注射死刑。2012年2月,受害人家屬起訴藥家要求兌現微博上所說的20萬元捐贈。
5、事情發生在2011年3月23日,西安音樂學院學生藥家鑫殺人案開庭,當晚,李玫瑾在央視點評稱,藥之所以會在瞬間完成連扎6刀的動作,和他長期以來的鋼琴訓練有關。旋即,李的說法被網友稱為“鋼琴強迫殺人法”,認為她是在為藥開脫罪行。李本人亦陷入漫天口水之中。
6、同月23日,藥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經法醫鑒定:死者張妙系胸部銳器刺創致主動脈,上腔靜脈破裂大出血而死亡。針對上述指控,檢察機關作案工具尖刀,證人證言,尸體鑒定結論,DNA鑒定結論,現場勘驗,檢查筆錄和被告人藥家鑫的供述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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