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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八十二條是什么內容
1、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等。
2、刑事訴訟法82條的內容是: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3、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的內容是可以先行拘留的適用情形。根據該法條的規定,對于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如果存在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以及犯罪分子可能妨害作證、逃避法律制裁、不拘留難以實施抓捕等法定情形的,公安機關可予以先行拘留。
4、【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二條 對于犯罪分子的假釋,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的程序進行。非經法定程序不得假釋。
5、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6、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是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一般包括犯罪被察覺、證人指認犯罪、有犯罪證據、毀壞證據、自殺或逃跑、身份信息不真實、重大嫌疑等七種情況。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怎么判
1、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圖: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刑事訴訟法圖的規定,這條法條講的內容不是判刑,而是對于有重大嫌疑的犯罪分子如果打算作案被發現、被人指人犯罪、身分不明或者是有多次作案等的,公安機關可以先拘留。
2、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最輕可能判處拘留3天,最多可能37天。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最輕可能判處拘留3天,最多可能37天。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3、法律分析:刑事第八十二條的最輕可能判處拘留三天,最多可能37天。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法第八十二條是關于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的規定,具體判多久需要根據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是否犯罪和具體罪名決定。
刑事訴訟法81條
1、逮捕的條件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1條刑事訴訟法圖,逮捕必須滿足三個基本條件:首先刑事訴訟法圖,必須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這是逮捕的前提;其次,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這是逮捕的刑罰條件;最后,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這是逮捕的必要性條件。
2、刑事訴訟法第81條明確了逮捕的條件和程序,要求在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且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社會危險性時,方可實施逮捕。 逮捕的三個基本條件是:存在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有必要逮捕。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之規定,對于已有確鑿證據表明其存在犯罪行為且可能被處以絞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與被告人,若采取取保候審措施無法確保其不實施以下潛在的社會危害行為時,應即時進行逮捕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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