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來為大家解答四川農民房補償標準表這個問題,四川貨車報廢補償標準?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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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青苗補償標準?
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于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于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
對于多年生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付給移植費;如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
對于成材樹木,由樹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補償。
成都的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
拆遷補償的標準,由當地 *** 制定具體辦法,原則是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于補償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2021年瀘州占地房屋賠償標準?
第一條為進一步依法推進我市征地工作的順利開展,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實施條例》、《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的規定,依據國土資源部及四川省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瀘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征收(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的補償安置,適用于本辦法。
第三條市、區(縣)人民 *** 是實施征地補償安置的主體和責任人,依法組織實施其行政區域內的征地補償安置工作,國土資源部門具體承辦,其他相關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協同和配合土地資源管理部門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
第四條對征地農轉非人員采取社會保險安置與貨 *** 置相結合方式安置。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擾市、縣人民 *** 依法征收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應服從市、區(縣)人民 *** 依法征收土地,依法履行補償登記手續,及時領取各類補償,接受安置,按時交地。
第二章征地補償
第五條征收農村集體土地時,由具備相應土地勘測資質的單位實地勘測,并按國家規定地類標準進行分類的面積作為計算征地補償的依據。
第六條被征收耕地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由市人民 *** 按規定程序公布,并作為征地補償計算依據。
第七條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按市人民 *** 規定標準據實計算支付。
第八條征收耕地每畝的土地補償費按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的10倍計算。安置補助費依據被征收土地集體經濟組織征地前的人均耕地面積,按以下標準計算:人均耕地1畝及以上的,每畝耕地按征地統一年產值的6倍計算;人均耕地1畝以下的每個安置人口按征地統一年產值6倍計算。
征收非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上述標準減半計算。
第九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被部分征收的,由征地單位按征收土地面積以每畝500元的標準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用于集體經濟組織對剩余土地進行調整。
第三章人員安置范圍
第十條征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土地,具備以下條件的成員予以安置:
(一)市、縣 *** 發布征地公告或調查公告之日,被征收(用)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籍農村居民(不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或退休人員、國有企業退休人員);
(二)從被征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征入伍的服現役的義務兵、服役8年以下(含8年)初級的士官;
(三)屬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現服有期徒刑或被勞動教養的;
(四)被大中專院校錄取時戶口在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且征地時尚未畢業的在校大中專學生(不含畢業一年后重新再讀學生);
(五)征地公告或調查公告之日起至市縣 *** 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之日止,依法婚嫁、法定撫養贍養、依法生育,并經公安部門認定可以在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入戶的,享受安置。
不符合前款(一)--(五)項規定上述條件的在籍人員,只辦理農轉非手續,不予安置。
第十一條被征地人員的年齡,以市、縣人民 *** 批準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之日為基準日,以戶籍管理部門登記的年齡為準。
第四章人員安置
第十二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耕地或土地依法被全部征收,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全部農轉非,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用于人員安置。
第十三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依法被部分征收的,人員安置按人隨耕地走的原則安置,農轉非人員安置數為征收耕地面積除以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征收土地前人均占有耕地面積。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用于土地被征收后確定的農轉非人員的安置。
第十四條未滿16周歲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按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人均分攤費用,由征地部門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監護人。
第十五條年滿16周歲及以上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安置辦法如下:
(一)養老保險
1.征地時由征地單位按下述辦法,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費,為被征地農轉非人員辦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手續,由征地單位一次性為其繳納15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2.征地時一次性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20%×繳費年限。
3.征地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繳費總基數的8%為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建立個人賬戶。
4.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應按規定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社保經辦機構從其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并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次月起發放基本養老金。
5.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參保后,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按國家、省上的統一規定執行。
(二)醫療保險
1.征地時由征地單位按下述辦法,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費,為被征地農轉非人員辦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療保險)參保手續:
征地時未達到領取養老金年齡的人員,按9年年限繳納居民醫療保險費。
征地時已達到領取養老金年齡的人員,按20年年限繳納居民醫療保險費。
2.征地時一次性繳納的居民醫療保險費=當年居民醫療保險繳費×繳費年限。
3.征地時未達到領取養老金年齡的人員,從停止享受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失業保險金的次月起連續享受9年的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征地時已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的人員繳費的次月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至終身。
(三)失業保險
1.征地時由征地單位按下述辦法,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費,為征地時年滿16周歲未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辦理失業保險參保手續:
征地時征地單位為農轉非人員繳納失業保險費,包括:1.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金月標準×被征地農轉非人員距離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實際月數(最多不超過24個月);2.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瀘州市上年職工社會月平均工資的9%(當年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最低標準×被征地農轉非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月數);3.生育補助金=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失業保險金×0.4%;4.喪葬補助和一次性撫恤金=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失業保險金×0.15%。因失業保險待遇調整,征地時未繳足的,調整后在 *** 土地收益中列支補繳失業保險費。
2.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從征地單位為其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保險金不得超24個月,且不超過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
被征地農轉非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享受企業職工醫療保險待遇,生育補助金、死亡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撫恤金的支付條件和標準與正常參保失業人員相同。
3.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自主創業的,可憑工商營業執照,一次性領取未享受完的失業保險金,以后不再享受醫療、生育、死亡等其它失業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最低生活保障和醫療救助制度。對家庭確有生活困難,符合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被征地農民,納入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對符合城鎮醫療救助條件的納入城鎮醫療救助范圍。
第十七條被征收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個人在通知規定的期限內拒不領取征收土地的各項費用的,有關費用以被征收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個人的名義專戶儲存,視為已進行補償安置。
第五章房屋拆遷補償安置
第十八條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人員為本辦法第十條人員,和本辦法施行前已征地農轉非但未享受房屋安置的人員。
第十九條農村房屋拆遷,按瀘州市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給予補償。房屋拆遷后,被拆遷戶用每人30平方米的合法房屋面積進行置換,由征地單位按每人30平方米建筑面積,以貨幣補償方式給予支付(貨幣補償標準另行制定)。結算辦法:貨幣補償費乘以30平方米減去550元/m2乘以30平方米。
第二十條被征地范圍內,在市、縣人民 *** 批準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長期居住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非在籍人員,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外無房屋產權的,可享受優惠房屋安置:
(一)城鎮居民與被征地農村居民結婚或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本辦法施行前已征地農轉非人員在農轉非前結婚,經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三分之二農村居民代表證明,夫妻長期居住在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并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擁有自己的房屋產權,經單位或街道辦事處證明無其他房屋產權的。
(二)符合本款第一項規定條件的未成年子女(含屬城鎮居民的未成年子女和原農轉非人員的未成年子女)。
(三)與被征地人員存在合法贍養、合法撫養(撫養人員為未成年)關系的人員。
房屋安置結算辦法:每人按30平方米享受還房面積補助。貨幣還房款按被征地所在地應享受的還房價格扣減550元每平方米后50%乘以30平方米計算。
第二十一條被安置人員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出具的還房安置證明,在辦理房屋產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時,各有關辦證部門應免收其除工本費以外的屬購房人繳納的各項規費。
第二十二條戶口不在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繼承、贈與或其它方式在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范圍內有房屋產權的,以及集體所有的房屋,按瀘州市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給予補償,注銷產權。
第二十三條殘疾人的貨幣還房款,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證》(第二代)確定的等級可在還房款標準的基礎上提高20%進行補助。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征收土地依法補償安置后,當事人拒不搬遷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征收土地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和挪用、截留、擠占征收土地補償補助、安置費的,由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對征收土地補償有爭議的,由批準征收土地的人民 *** 裁決,裁決期間不影響征收土地方案的實施。
第二十七條各縣應制定貨幣還房的具體標準,報市人民 *** 審查同意后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瀘州市人民 *** 關于印發〈瀘州市征地安置辦法(試行)〉的通知》(瀘市府發〔2004〕5號)、《瀘州市人民 *** 批轉市國土資源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瀘州市征地安置辦法(試行)〉貫徹實施意見的通知》(瀘市府發〔2004〕10號)及其配套文件同時作廢。
在本辦法施行前,征地安置補償方案已經市、縣人民 *** 批準,并已落實安置的,仍按原規定辦理。
2021四川危房補貼?
2021年8月11日,四川省人民 *** 辦公室印發了《關于做好2021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2021年農村危房改造補助標準如下:
1.農村易返貧致貧戶和其他脫貧戶C級10000元/戶;
2.農村易返貧致貧戶和其他脫貧戶D級30000元/戶;
3.其他農村低收入群體和農村低保邊緣戶C級10000元/戶;
4.其他農村低收入群體和農村低保邊緣戶D級26000元/戶。
四川貨車報廢補償標準?
一、成都報廢汽車補貼標準2019
1.報廢重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8000元。
2.報廢中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3000元。
3.報廢輕型載貨車,每輛補貼9000元。
4.報廢微型載貨車,每輛補貼6000元。
5.報廢大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8000元。
6.報廢中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1000元。
7.報廢小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7000元。
8.報廢微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5000元。
9.報廢1.35升及以上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8000元。
10.報廢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0000元。
11.報廢1升及以下排量轎車、專項作業車,每輛補貼6000元。
二、成都汽車報廢怎么辦理流程
1.申請報廢更新的汽車車主領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申請表》一份,加蓋車主印章;
2.登記并審核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對車輛查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準,核發《汽車報廢通知書》;
3.車主持《汽車報廢通知書》到符合規定的回收企業送交車輛;
4.回收企業經查驗《汽車報廢通知書》后將車輛解體,要求發動機與車輛分離,發動機的缸體應打破,車架(底盤)要割斷,并進行照相、開具《報廢汽車回收汪明》和支付殘值;
5.車主持《申請表》、《成都市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經查驗、核對并簽字,回收牌證,按規定上報審批,辦理報廢登記。
三、成都汽車強制報廢年限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1)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2)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3)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4)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6)專用校車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8)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12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10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9)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10)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11)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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