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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的概念是什么
1、【法律分析】我國的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當事人及其刑事訴訟主要內容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刑事訴訟主要內容,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刑事訴訟主要內容,解決被追訴者刑事責任問題的活動。 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刑事訴訟主要內容,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
2、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含國家安全機關等)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解決被追訴者刑事責任問題的活動。
3、刑事訴訟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查證、核實被告人是否實施了犯罪,實施了何種犯罪,是否應當受到處罰,以及應當受到何種刑事處罰的活動。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其中明確了刑事訴訟中的幾個關鍵概念。
刑事訴訟活動包括哪些
刑事訴訟主要包括五個階段: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和執行。立案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報案、控告、舉報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進行審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實并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依法決定是否作為刑事案件交付偵查或審判的訴訟活動。
刑事訴訟活動主要包括以下內容:起訴。這是刑事訴訟的起始階段,由檢察機關或自訴人提出,目的是啟動審判程序。起訴環節會確定案件的基本事實、證據以及適用的法律條款。偵查。在起訴前,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會進行偵查,搜集證據,查明事實真相。
刑事訴訟主要包括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和執行五個階段。
刑事訴中只有立案,偵查,起訴,一審程序 ,二審程序死刑復核程序和審判監督程序,并沒有破案這一說法。偵查終結是指偵查機關通過一系列的偵查活動,認為案件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認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和應否對其追究刑事責任而決定結束偵查,依法對案件作出處理或提出處理意見的一項訴訟活動。
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其中,刑事訴訟是指審判機關(人民法院)、檢察機關(人民檢察院)和偵查機關(公安機關含國家安全機關等)在當事人以及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決被追訴者刑事責任問題的訴訟活動。
刑事訴訟法的職能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控訴職能,是指向人民法院揭露、證實犯罪并要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確定刑罰權的職能。辯護職能,是指針對犯罪嫌疑或指控進行反駁,說明犯罪嫌疑或指控不存在、不成立,要求宣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從輕、減輕、免除刑罰處罰的職能。
刑事訴訟法的職能包括:(1)控訴職能,控訴職能是指向人民法院揭露、證實犯罪并要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確定刑罰權的職能;(2)辯護職能,辯護職能是指針對犯罪嫌疑或指控進行反駁,說明犯罪嫌疑或指控不存在、不成立,要求宣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從輕、減輕、免除刑罰處罰的職能;(3)審判職能。
刑事訴訟法的職能包括:人民檢察院的審查起訴職能;公安機關的偵查職能;法院的審判職能。刑事訴訟法的功能包括保證刑法的正確實施;懲罰犯罪,保護人民;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以及維護社會主義社會秩序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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