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申請證人出庭的法律規定
- 2、刑事訴訟法中專家輔助人享有哪些權利
- 3、如何理解新刑訴法中的“專家輔助人”條款
- 4、刑事按找個教授級別專家出庭可以嗎
- 5、如何申請證人出庭作證
- 6、專家輔助人制度,你了解嗎?
申請證人出庭的法律規定
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的時間確實有規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73條,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若需要在法庭上引用該條款來支持或反駁相關論點,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申請證人出庭,以確保法庭程序順利進行。
法律明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的當事人在勞動仲裁中,不再受《民事訴訟證據規定》中“舉證期限屆滿前十日”的限制,現在改為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請即可。 法院在審查證人出庭作證的申請后,如決定批準,將事先通知相關當事人。
按照最新規定,當事人向法庭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的時間要求不再適用《民訴證據規則》規定的“舉證期限屆滿前十日”,而變為“舉證期限屆滿前”。法院經審查決定批準證人出庭作證的,會事先通知;未經法院通知,證人不得擅自到庭,當事人也不得擅自將證人帶到法院等候出庭作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十四條 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十日前提出,并經人民法院許可。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的申請予以準許的,應當在開庭審理前通知證人出庭作證,并告知其應當如實作證及作偽證的法律后果。
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時間有規定,為舉證期限屆滿前。【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3條,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
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的時間法律規定為開庭前3日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傳喚證人出庭作證,證人應當在開庭前三日內通知到庭。如證人在通知后拒不到庭,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傳喚。
刑事訴訟法中專家輔助人享有哪些權利
在刑事訴訟法框架內,專家輔助人享有的權利主要包括知情權、說明權、質詢權及支付費用的請求權。知情權賦予專家輔助人對鑒定意見的發表權和質證權,同時,應授予其調查鑒定相關資料、鑒定全過程及案件相關資料的權利。
刑事訴訟法專家輔助人享有知情權、說明權、質詢權、支付費用的請求權。
刑事訴訟中,專家輔助人的意見被視為證據之一。當事人有權向法院申請,要求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士作為專家輔助人出席庭審,針對鑒定人的鑒定意見或專業問題提供專業意見。專家輔助人需具備特定的科技及專業知識。
法律分析:刑訴專家輔助人可以不回避。法庭審判時,專家輔助人不適用回避制度,其設置是為了幫助一方說明問題,費用由申請人承擔,也說明了,專家輔助人不具有中立地位;在偵查、檢查活動中,專家輔助人是為了幫助偵查機關、檢察機關查明案情,有居于中立地位的義務,此時適用關于鑒定人的回避規定,需要回避。
具有訴訟地位和權利,而專家輔助人則是以自己名義,獨立發表意見,不等同于當事人的意志。聘請時機與流程 刑事案件中的專家輔助人主要在庭審期間,而民事案件則可在案件發生初期至整個訴訟過程中。聘請流程通常包括由推薦、簽訂協議、填寫授權書,再到向法院提交申請書,涉及多步驟的程序。
必要時 ,法庭可以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對質。當事人對出庭的專業人員是否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學歷、資力等專業資格等有異議的,可以進行詢問。由法庭決定其是否可以作為專業人員出庭。專業人員可以對鑒定人員進行詢問。
如何理解新刑訴法中的“專家輔助人”條款
“專家輔助人”是指在某一專業領域方面具有專門的知識或經驗,為了充分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自身的專業知識,就訴訟中涉及到的專業性問題作出自己的判斷,發表自己的見解,幫助審判者對案件事實進行準確認定的人員。
法律分析:專家輔助人,也稱訴訟輔助人,是指在科學技術和其它專業方面具有特殊知識或經驗的人,類似于法官或法庭顧問,其即不同于英美法系國家的專家證人,也不同于鑒定人。這次司法解釋稱之為專業人員。
結合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第一,專家輔助人只能由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不能依職權主動通知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人民法院認為當事人申請專家輔助人出庭沒有必要的,可以駁回當事人申請。
刑事按找個教授級別專家出庭可以嗎
您好。如果這位教授不是律師,一般是不能出庭的。當然,如果他是犯罪嫌疑人的親戚、朋友或者犯罪嫌疑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也是可以的。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二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
一方面,要看他是否有這個領域專業的辦案實務文章,包括總結這類案件的辦案技能與技巧等一系列文章;另一方面,要看他是否有這個領域專業的律師文書,包括法律意見書、辯護詞等。
打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師建議找有過類似案例經驗的刑事律師。可以通過了解律師辦理過的案件和撰寫的文章,考察專業能力。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
如何申請證人出庭作證
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有以下方式:在庭前會議上申請刑事訴訟中申請專家出庭;單獨向法庭申請;當庭向法院申請。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刑事訴訟中申請專家出庭,公訴人、當事人或者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證人證言有異議;且該證人證言對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響,人民法院認為證人有必要出庭作證刑事訴訟中申請專家出庭的,證人應當出庭作證。
在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的過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步驟。首先,在庭前會議中提出申請。此階段,法庭要求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在開庭前五天內提供證人、鑒定人名單以及擬當庭出示的證據。
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證人的基本情況、聯系方式及作證的主要內容,作證內容與待證事實的關聯性,以及出庭作證的必要性。是否準許,人民法院決定。法院的通知是證人出庭作證的前提和必要條件。
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證人的姓名、職業、住所、聯系方式,作證的主要內容,作證內容與待證事實的關聯性,以及證人出庭作證的必要性。人民法院準許證人出庭作證申請的,應當向證人送達通知書并告知雙方當事人。
當事人若需在行政訴訟中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在舉證期限屆滿前向法院提出申請,并經法院許可。若法院準許證人出庭,則需在開庭審理前通知證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十三條,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應提前提出并獲得法院許可。法院同意后,應于開庭前通知證人。
在民事訴訟中申請證人出庭作證,需在舉證期限內向法官提交《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逾期申請將不予受理。如曾代理仲裁案件,申請人嘗試在庭審中申請證人出庭,但因逾期未被同意。證人出庭時需攜帶身份證件,確保身份核實,否則無法進行證言。若證人在庭審現場旁聽,將影響其證言的合法性。
專家輔助人制度,你了解嗎?
1、總之刑事訴訟中申請專家出庭,專家輔助人制度有利于當事人、法院和社會刑事訴訟中申請專家出庭,應積極支持和推廣。
2、專家輔助人刑事訴訟中申請專家出庭的發言和陳述應當視為當事人陳述。當事人可以通過聘請或委托具有相關知識或經驗的專家輔助人出庭,對鑒定意見進行質證,或者對案件事實所涉及的專業問題提出意見,從而更好地表達自己的主張和立場,增強自己的說服力。審判人員可以對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詢問。
3、專家輔助人概述與制度 在法律訴訟中,專家輔助人是一種特殊的角色,刑事訴訟中申請專家出庭他們在具有特定專業領域的知識下,為當事人提供輔助。當事人、公訴機關或辯護人可根據需要聘請1-2名專家,經法院批準,他們可在庭審中與鑒定人或對方專家對質,就專業性問題發表意見。
4、總結來說,專家輔助人制度為司法實踐增添了新的專業力量,旨在幫助法官更準確地評估案件,彌補當事人在專業領域知識的不足。弘德網作為司法鑒定服務的專業平臺,匯聚眾多鑒定機構和專家,為訴訟過程中的各類專業咨詢與服務提供了有力支持。
5、專家輔助人的主要職責是幫助當事人理解鑒定意見,并對鑒定過程和結果進行質證。他們通過專業的知識和經驗,為法庭提供深入的分析和解釋,使復雜的專業問題變得清晰易懂。這些專家能夠以非正式的身份,以更加通俗易懂的語言,向法庭闡述專業觀點,從而幫助法官和當事人更好地理解案件中的專業問題。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