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復行政處罰決定訴訟期內,被處罰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提出行政復議
被處罰方可以在接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要求對處罰決定進行復審。行政機關應當在作出復議決定前,暫停執行處罰決定。
2.申請行政訴訟保全措施
被處罰方可以在接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申請行政訴訟保全措施,要求暫停執行處罰決定。人民法院會根據案件情況,決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
3.向上級行政機關申訴
被處罰方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申訴,要求對處罰決定進行復審。上級行政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訴書后及時處理。
4.尋求專業法律幫助
被處罰方可以尋求專業法律幫助,咨詢律師或法律援助機構,了解自己的權利和 *** 途徑。
總之,被處罰方在不復行政處罰決定訴訟期內,有多種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被處罰方也應當秉持合法合規的原則,避免違反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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