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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詐騙的犯罪嫌疑人刑事和民事可以一起起訴嗎?
味著,當犯罪行為侵害了被害人的財產權利時,法律允許將這兩項訴訟請求合并審理,以便更高效地解決糾紛。同樣,如果犯罪行為導致了國家或集體財產的損失,人民檢察院也可以在提起公訴的同時,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此外,法院在必要時還有權查封或扣押被告人的財產,以確保能夠償還因犯罪行為造成的損失。
法律主觀:原則上不能。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可以提起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或先刑事后民事。
當被告因涉嫌詐騙被刑事拘留,并由檢察院提起公訴時,受害方若希望追討民事賠償,可以考慮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這允許法院在處理刑事案件的同時,一并審理相關民事糾紛,確保受害方的合法權益得到全面保護。值得注意的是,一旦刑事訴訟程序啟動,如果案件最終由法院裁定構成犯罪,被告將面臨刑事處罰。
刑事被害過程中殘疾人能提起民事訴訟嗎?
您要是在在刑事被害過程中自己人身受到侵犯而造成殘疾的話,是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而且在附民訴訟中也可以主張傷殘賠償金、誤工費、護理費、以及醫療費等一系列因所受傷害而給被害人造成的物質損失。
若經法醫鑒定為輕傷或重傷的,涉嫌故意傷害罪,需承擔刑事責任。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受害人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若經法醫鑒定為輕微傷的,則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公安機關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受害人可提起刑事自訴,要求承擔民事賠償。
若公安機關拒絕受理,殘疾人或其代理人可直接向法院刑事庭提起訴訟,法院將依據刑法對侵權人從重處罰。對于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實施具體行政行為時侵害殘疾人合法權益并造成損害的行為,殘疾人或其代理人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這是非常嚴重的侮辱行為。不僅侵犯了殘疾婦女的人身權益~人格權益屬于民事權利,也構成了刑事責任~侮辱罪。被害婦女殘疾婦女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禮道歉、恢復名譽、賠償損失。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案件,要求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決定予以解除_百度...
《刑事訴訟法》第77條2款是這樣規定的:“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法律分析: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現檢察院已經作出不起訴決定,就屬于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所以應該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由作出取保候審決定的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予以解除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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