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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他人犯罪需要什么
法律主觀:需要的,無 證據 舉報他人不犯法,僅僅靠猜測的話,公安機關一般不予受理而已。但如果捏造就可能構成誣陷,誣陷是要受法律責任追究的,事后被舉報人是可以以誣陷罪的 罪名 起訴舉報人的,一切可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只要是違法犯罪的證據及相關線索都可以作為舉報材料。
法律分析:需要有違法的事實存在,需要有舉報的書面材料、需要實名舉報。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
法律分析:可以。舉報他人犯罪不必須提供證據,即提供證據不是舉報的必要條件,生活中很多犯罪很隱蔽,很多情況下舉報人難以提供確實的證據。舉報不需要證據、舉報不用實名,但是實名舉報和提供證據更有利于準確、高效查明事實。
法律分析:需要有違法的事實存在,需要有舉報的書面材料、需要實名舉報。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實名舉報他人犯罪不必提供證據,即提供證據不是舉報的必要條件,生活中很多犯罪很隱蔽,很多情況下舉報人難以提供確實的證據。舉報不需要證據、舉報不用實名,但是實名舉報和提供證據更有利于準確、高效查明事實。
舉報犯罪嫌疑人用什么樣方式舉報
在我國,任何單位或個人發現犯罪嫌疑人,均可依法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報案或舉報。以書面形式或口頭方式皆可進行。對于口頭報案、控告、舉報,工作人員須記錄詳細并經核對無誤后,由相關人士簽字確認。
是最高檢設立的舉報熱線,統一受理全國群眾控告、申訴和舉報,受理和審核案件等事項。第二個電話,12388。統一舉報電話12388于2008年6月26日正式開通,是中紀委設立的,統一受理群眾對黨員及領導干部和國家公務員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或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的意見建議。
可撥打110舉報在逃犯罪嫌疑人.發現逃犯后,向公安機關舉報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直接通過110電話進行舉報,也可以就近向派出所舉報。
五種舉報方式:(一)網絡舉報:登陸全省統一的12388舉報網站進行舉報。(二)電話舉報:撥打全省統一的12388舉報電話進行舉報。(三)來信舉報:向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的通信地址郵寄書面材料舉報。(四)來訪舉報:到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的群眾來訪接待場所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的案件,對舉報線索實行首辦責任制,按照管轄和分工的規定,及時移送本院有關部門辦理。
對刑事案件怎樣報案控告舉報?
1、報案、控告、舉報既可書面提出也可口頭提出。工作人員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時,應撰寫筆錄,宣讀后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字或蓋章確認。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需向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只要不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便控告、舉報有誤,亦應與誣告嚴格區分。
2、報案、控告、舉報可采取書面或口頭形式提出。口頭提出時,工作人員需記錄筆錄,確認后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字或蓋章。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需告知控告人、舉報人誣告的法律責任,但若非捏造事實或偽造證據,則即使控告、舉報事實有誤,也需與誣告嚴格區分。
3、法律分析:對于屬于公安機關管轄范圍的相關案件,當事人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具體情況,請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一般情況下是需要去刑警大隊報案的話需要做筆錄,做完之后由報案人確認簽字,任何人都有權利向公安機關。
公安機關對控告,舉報應如何處理
1、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2、接受口頭的報案、控告、舉報的,公安機關應當注意盡量問清違法的時間、地點、方法、后果,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特征等有關情節;做好筆錄,并經報案人、控告人或者舉報人確認無誤后,由報案人、控告人或者舉報人簽名、蓋章。
3、針對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國家機關需按其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若材料顯示存在犯罪行為且需追究刑事責任,則應立案處理。反之,若發現并無犯罪事實,或犯罪事實輕微無需追責,則不予立案,并通知控告者。對此,相關法規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12條。若控告者對不立案決定不服,有權申請復議。
4、如下:公安機關接到對有組織犯罪的報案、控告、舉報后,應當及時開展統計、分析、研判工作,組織核查或者移送有關主管機關依法處理。公安機關應當依法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有組織犯罪線索收集和研判機制,分級分類進行處置。以上出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第二十四條。
5、公安機關在接到關于有組織犯罪的報案、控告或舉報時,需迅速啟動統計、分析和研判流程。 接到報案后,公安機關應依法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構建有組織犯罪線索收集與分析系統,并對線索進行分級分類處理。
向檢察院舉報需要提供證據嗎?
法律分析:舉報他人只需要說清犯罪事實,不需要提供任何資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后,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
綜上所述,向檢察院舉報犯罪事項時,應詳細陳述犯罪事實,并盡可能提供相關證據。舉報可以書面或口頭提出,口頭舉報需由工作人員記錄并經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確認簽字或蓋章。
法律分析:當事人可以到檢察機關進行報案,需要向檢察機關提供相關的證據,證明當事人報的案件是有犯罪事實的,這樣檢察機關才會立案。
法律分析:舉報必須要有證據,如果僅僅靠猜測的話,公安機關一般不予受理。根據法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舉報人需要提供證據才能舉報嗎舉報人需要提供證據才能舉報,沒有事實根據和證據是不能隨意舉報的,屬于捏造事實。一切可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只要是違法犯罪的證據及相關線索都可以作為舉報材料。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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