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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龍江引水賠償標準
甘肅白龍江引水賠償會在官方網(wǎng)站上公布,不要聽信謠言,以官方消息為準。
白龍江引水工程是甘肅省重大戰(zhàn)略工程。工程擬從甘肅省嘉陵江支流白龍江上游引水,向甘肅省隴東南天水、平?jīng)觥c陽3市20縣(區(qū))以及陜西省延安市4縣24縣(區(qū))供水。白龍江引水工程總體布局為在現(xiàn)有迭部縣代古寺電站樞紐下游新建代古寺水庫,自代古寺水庫取水后通過輸水總干線穿越西秦嶺、六盤山兩座屏障至華池甘陜界線附近,沿線設分水口通過輸水干線輸水至受水區(qū)末端備用水庫。
工程擬定代古寺首部建庫調(diào)蓄方案,水源工程為代古寺水庫,水庫正常蓄水位1804.00m,總庫容4.08億m3,調(diào)節(jié)庫容3.13億m3,壩型為混凝土面板堆石壩,最大壩高151m。總干線渠首設計流量34.06m3/s,全長489.50km,全部位于甘肅境內(nèi)。
城里人去農(nóng)村偷棗摔下山,家屬要求棗園園主賠償合理嗎你怎么看
真是笑話呀,現(xiàn)在的新鮮事太多了,到人家果園偷果子摔傷了還讓人家園主賠償,這叫什么事兒呀?你有什么臉面叫人家賠償呢?簡直是比 *** 還 *** 。這樣的事兒也發(fā)生不少了,
棗園巷以南改造會就地安置嗎
根據(jù)當?shù)?*** 部門制定的規(guī)劃,棗園巷以南改造為一個以仿古游閑娛樂的網(wǎng)紅打卡地。而涉及到的拆遷戶采用貨幣補償,不會就地安置。
河北退林還田果樹補償標準
1、蘋果園年產(chǎn)值補償標準為:1~7年為1500~2000元/畝;8~18年為2200~3700元/畝;19年以上2200~2800元/畝。
2、梨園年產(chǎn)值補償標準為:1~7年為1400~1800元/畝;8~18年為2000~3500元/畝;19年以上為1800~2500元/畝。
3、葡萄園年產(chǎn)值補償標準為:1~4年為1400~1800元/畝;5年以上為1800~3500元/畝。
4、桃園年產(chǎn)值補償標準為:1~4年為1400~2000元/畝;5年以上為2000~3500元/畝。
5、柿園補償標準為:初果15年以內(nèi)為120元/株;16~60年為150~450元/株;60年以上為150~300元/株。
6、棗園補償標準為:初果10年以內(nèi)為150元/株;11~40年為300元/株;40年以上為230元/株。
7、核桃園補償標準為:初果10年以內(nèi)為20~70元/株;10年以上為90~370元/株。
另外,蘋果、梨、桃等果木,每畝栽培20棵以下的,不按果園補償,除有關部門推薦認可的特殊優(yōu)良樹種之外,每畝栽培120棵以上的也不按果園補償;每畝栽培葡萄在200株以下的不按葡萄園補償,除了有關部門推薦認可的特殊優(yōu)良樹種之外,每畝栽培1000株以上的也不按葡萄園補償;柿園、棗園、核桃園按每株產(chǎn)值之和的六倍補償外,土地按同類耕地計算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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