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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證據規定有哪些
民事訴訟證據有:當事人的陳述,如原被告向法庭所作出的陳述;能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人證言;能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書證、視聽資料;鑒定機關出具的鑒定意見等。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并由當事人互相質證。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證據應當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開開庭時出示。
民事證據規定有哪些民事訴訟證據規定如下:(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被告提出反訴,應當附有符合起訴條件的相應的證據材料;(2)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
民事訴訟證據規定全文是: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被告提出反訴,應當附有符合起訴條件的相應的證據材料。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被告提出反訴,應當附有符合起訴條件的相應的證據材料。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
民事訴訟證據三性的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證據的三性包括真實性、關聯性和合法性?!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50條指出:“質證時,當事人應充分圍繞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針對證據證明力有無以及證明力大小,進行質疑、說明與辯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五條的規定,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于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這就是證據法上的推定規則。所謂推定就是根據法律或經驗法則直接根據某一已知事實確定另一事實的存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68條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68條,當事人對于自己所提出的主張,必須承擔提供證據的責任。這一規定體現了民事訴訟中的“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如果當事人無法提供足夠的證據來支持其主張,那么法院可能無法采納其主張,從而導致其訴訟請求無法得到支持。
2、是關于證據的一則發條:第六十八條 書證應當提交原件。物證應當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復制品、照片、副本、節錄本。提交外文書證,必須附有中文譯本。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法發[92]22號)第 68條規定:除律師、當事人的近親屬、有關的社會團體或者當事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之外,當事人還可以委托其他公民為訴訟代理人。
4、我國《民事訴訟法》第68條規定:“書證應當提交原件。物證應當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復制品、照片、副本、節錄本。
5、下面由小編為您提供相關內容。復印件作為證據使用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68條規定:“書證應當提交原件。物證應當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復制品、照片、副本、節錄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90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90條主要涉及在民事訴訟中,當一方當事人因客觀原因無法自行收集證據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調查收集證據的申請。人民法院在審查該申請后,如果認為該證據對案件事實的查明具有關鍵作用,且該當事人確實無法自行收集,那么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查收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內容為:受送達人被監禁的,通過其所在監所轉交;受送達人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通過其所在強制性教育機構轉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抄九十條下列案件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調解書:(一)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二)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三)能夠即時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調襲解書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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