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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當由陪審員幾人
應當由審判員3人至7人。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刑事訴訟陪審員,應當由審判員3人至7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3人或者7人組成合議庭進行。
法律分析: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合議庭審判案件,由法官擔任審判長,可以組成三人合議庭,也可以由法官三人與人民陪審員四人組成七人合議庭。第一審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請由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判刑事訴訟陪審員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由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合議庭審判。
應當由審判員幾人組成合議庭進行視情況而定: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3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3人組成合議庭進行。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3人至7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3人至7人組成合議庭進行。
三人合議庭人民陪審員沒有具體的規定,一般情況是二名審判員,一名陪審員,也有出現個別案件是二名陪審員,一名法官。現在司法改革,案件多,平均一天審理一個案件,簡單案件要求一名法官適用簡易獨任審理。
應當由審判員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三人至七人組成合議庭進行;(3)人民法院審判上訴和抗訴案件,由審判員三人至五人組成合議庭進行。
2017司法考試刑事訴訟法考點:人民陪審員制度
1、人民陪審員的產生與任期。符合擔任人民陪審員條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戶籍所在地的基層組織向基層人民法院推薦,或者本人提出申請,由基層人民法院會同同級人民 *** 司法行政機關進行審查,并由基層人民法院院長提出人民陪審員人選,提請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 人民陪審員的職務保障。
2、基層人民法院審判案件依法應當由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判的,應當在人民陪審員名單中隨機抽取確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若干問題的規定》第4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開庭7日前采取電腦生成等方式,從人民陪審員名單中隨機抽取確定人民陪審員。
3、人民陪審員費用與補助。陪審員因參與審判活動而產生的交通、餐飲等費用應由法院提供補助。有工作單位者在審判期間請假,單位不得扣發工資和獎金。無固定收入者應按當地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獲得補助。陪審員應享受的補助和陪審制度實施所需的費用,應由同級 *** 財政保障。
4、【答案】:陪審員制度是由在公民中選舉產生的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理第一審案件的審判制度。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實行人民陪審員陪審的制度。人民陪審員由選舉產生,在實踐中,也可由人民法院根據審理案件的需要邀請具有某一領域專門知識的人來充當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理。
5、【答案】:D 【考點】人民陪審員。詳解:《刑事訴訟法》第178條規定:“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三人組成合議庭進行。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三人至七人組成合議庭進行。
6、法律分析:由法官以外的公民作為陪審員參加法院審判工作的制度。各國的陪審制度不盡相同,主要表現在陪審員的職權不同。我國實行人民陪審員制度,人民陪審員在法院執行職務期間,是他所參加的審判庭的組成人員,與法官有同等權利。
試論我國的人民陪審員制度。
【答案】:陪審員制度是由在公民中選舉產生的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理第一審案件的審判制度。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實行人民陪審員陪審的制度。人民陪審員由選舉產生,在實踐中,也可由人民法院根據審理案件的需要邀請具有某一領域專門知識的人來充當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理。
法律解析:人民陪審員是各級人民法院設立人民陪審員工作指導小組,指導人民陪審員的管理工作。人民陪審員管理工作包括人民陪審員人事管理工作和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的日常管理工作。人民陪審員人事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政工部門負責。政工部門設立非常設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人民陪審員的人事管理工作。
人民陪審員在人民法院執行職務期間,是他所參加審判案件的合議庭組成人員,與合議庭成員有同等權利。人民陪審員享有下列權利:(1)閱看所審理案件的全部卷宗材料和參與調查核實案情;(2)參加案件的庭審。庭審中,可向當事人、證人、鑒定人詢問,核對所有事實和證據;(3)參與合議庭評議案件。
法律分析:人民陪審員制度是國家審判機關在進行審判時,吸收非職業法官的普通公民為陪審員參加案件審理,與法官共同行使審判權的制度。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第一條 為了保障公民依法參加審判活動,促進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制定本法。
人民陪審員的回避制度規定,審判人員的回避由院長決定,而人民陪審員作為參與審判活動的人員,其回避同樣由院長決定。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院長的回避應由審判委員會決定。審判人員的回避由院長決定,而其他參與審判活動的人員,如人民陪審員,其回避則由審判長決定。
刑訴三人合議庭里有幾個人民陪審員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陪審員:三人合議庭有2個人民陪審員刑事訴訟陪審員,根據我國訴訟法(主要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等相關法律)的相關規定,合議庭是人民法院審判案件的基本審判組織,其成員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臨時組成的,由院長或者庭長指定審判員一人擔任審判長。
三人合議庭包含2名陪審員。在中國的人民法院中,合議庭是審判案件的基本組織形式,成員并非固定,而是根據案件需要臨時指定。審判長通常由院長或庭長指定,若院長或庭長參與審判,則自行擔任審判長。
三人合議庭人民陪審員沒有具體的規定,一般情況是二名審判員,一名陪審員,也有出現個別案件是二名陪審員,一名法官。現在司法改革,案件多,平均一天審理一個案件,簡單案件要求一名法官適用簡易獨任審理。
三人合議庭中,人民陪審員占兩個位置。合議庭是人民法院審判案件的基本審判組織,成員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根據案件臨時組成的。審判長通常由院長或庭長指定,若刑事訴訟陪審員他們親自參與審判,則自行擔任審判長。
三人合議庭由法官和人民陪審員組成,成員為三人以上單數。合議庭由一名法官擔任審判長。院長或者庭長參加審理案件時,由自己擔任審判長。審判長主持庭審、組織評議案件,評議案件時與合議庭其他成員權利平等。人民陪審員制度是人民群眾參與司法的一種直接形式。
刑訴人民陪審員可以參加的案件
法律分析: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刑事訴訟陪審員,應當由審判員三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三人組成合議庭進行。 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刑事訴訟陪審員,應當由審判員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三人至七人組成合議庭進行。
無論是刑事案件還是民事案件刑事訴訟陪審員,都可以有人民陪審員參與。首先,《刑訴法》中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三人或者七人組成合議庭進行,但是基層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速裁程序刑事訴訟陪審員的案件可以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
人民陪審員是指從人民群眾中產生的非專職的參加合議庭的審判人員。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78條的規定,各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均可吸收人民陪審員作為合議庭成員參與審判,人民陪審員在人民法院執行職務期間,同審判員有同等的權利義務。這是人民群眾參加國家管理的一種形式,體現刑事訴訟陪審員了司法民主精神。
法律分析:刑訴法一審的規定是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三人或者七人組成合議庭進行,合議庭進行評議的時候,如果意見分歧,應當按多數人的意見作出決定。
刑事訴訟法規定,如再審,要有審判人員另組成合議庭,同時人數必須是單數,由此再審不可能由陪審員參加。刑事訴訟的再審程序的流程如下:第一,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發現在認定事實上或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必須交審判委員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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