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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審查起訴期限有多長
審查起訴期限定為一個月刑事訴訟法繁瑣,特殊重大且復雜刑事訴訟法繁瑣的案件可延長至15天刑事訴訟法繁瑣;一旦犯罪嫌疑人認同判決并接受處罰刑事訴訟法繁瑣,同時滿足簡化審判程序條件,需在十日內作出定論。對于有期徒刑高于一年刑事訴訟法繁瑣的案件,可延長至15天。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38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檢察院向法院移送案件需用多長時間
刑事案件自檢院轉交至法院通常需時一個月。檢察院須于一個月內做出起訴或不起訴的判斷。若案件重要且繁瑣,可延期15天。若適用于快速審判程序,則需10天。如可能判處有期徒刑超過一年,則可再延15天。
從檢察院移交到法院要多久案件從檢察院到法院一般要一個月。案件由檢察院移交到法院后,法院一般兩個月內宣判。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會進行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就會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不符合條件或者需要偵查的,就會退回補充偵查,所以什么時候提起公訴是沒有規定的。
一般刑事案由檢察院移送法院,檢察院應當在一個月以內移送,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法院開庭審理的時間一般為二個月,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檢察院移交法院案子法院一般會在一個月或者十五天內作出審判。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通常可以延長十五天。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一般會在十天以內作出具體的刑罰決定。
法律分析:案件到檢察院后到法院要一個月的時間。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刑事案件從檢察院到法院需要一個月,需要移送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刑事案開庭后通常需要多久判決
刑事案開庭后一般兩個月判決書會下來。刑事案件法院開庭后一般都應該在兩個月內審結,一審最長為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長三個月;二審由上述情況的,可以延長兩個月。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法律分析】:律規定規定開庭到判決的時間,由主審法官決定,但不能超過法律規定的時限。一審刑事案件適用普序的應當二個月內審結,但集團犯罪、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可以延長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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