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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什么是書面審理
- 2、刑事二審書面審理意味著什么
- 3、書面審理多久出結果
什么是書面審理
法律分析:法院對上訴案件,認為事實清楚的,可以實行書面審理。書面審理是指第二審人民法院只就當事人的上訴狀及其他書面材料 進行審理,不需要訴訟參加人出席法庭,而直接作出判決或者裁定的一種審理方式。能夠適用書面審理的上訴案件,必須是事實清楚的案件。
書面審理是指第二審人民法院只就當事人的上訴狀及其他書面材料進行審理,不需要訴訟參加人出席法庭,而直接作出判決或者裁定的一種審理方式。能夠適用書面審理的上訴案件,必須是事實清楚的案件。
書面審理是指在訴訟過程中,法院以書面形式對案件進行審理,而非通過面對面的庭審。通常情況下,書面審理較為簡單,對當事人的時間和經濟成本也相對較少。但也有些法院要求特定案件必須在庭審過程中進行,這就需要當事人到法院進行庭審??偟膩碚f,書面審理是指法律程序以書面形式進行審理的過程。
刑事二審書面審理意味著什么
二審書面審理意味著不開庭審理。二審書面審理是指第二審人民法院在審理上訴案件時,如果沒有新的事實、證據或理由提出,且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情況下,可以不開庭直接進行審理。這種情況通常發生在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之后。
法律分析:不用開庭,一般的刑事案件,二審原則就是不開庭審理,也就是不會開庭審理,如果開庭審理刑事二審案件,則說明一審法院判決存在一定的問題,這對一審被告是個好的消息。
法律分析:沒有新事實、理由、證據,二審一般都是書面審理,書面審理也不一定就是維持原判,如果一審適用法律錯誤或者事實不清,都有可能發回重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九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
法律分析:法院對上訴案件,認為事實清楚的,可以實行書面審理。書面審理是指第二審人民法院只就當事人的上訴狀及其他書面材料 進行審理,不需要訴訟參加人出席法庭,而直接作出判決或者裁定的一種審理方式。能夠適用書面審理的上訴案件,必須是事實清楚的案件。
二審書面審理意味著基本不可能改判。一般情況下,若有新證據,一定開庭質證;另外,二審法院若有改判意圖的案件,也要傾聽控辯雙方的意見,也要開庭。如果是書面審,基本沒有改判的可能。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經過審理,應分別作出以下處理:維持原判。
書面審理指的是上訴審法院在審理上訴案件時,不直接傳喚有關訴訟參與人到庭,對案情不直接進行調查,只審查原審上報的案卷材料便作出裁決的一種審理方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二條 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
書面審理多久出結果
書面審理二個月內會出判決結果。人民法院書面審理的,一般二個月內會有判決。書面審理是指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二審刑事案件時,只就當事人的上訴狀及其他書面材料進行審理,不需要訴訟參加人出席法庭,而直接作出判決或者裁定的一種審理方式。
法律分析:一般會在二到三個月的時間內作出裁判,屆時會下發二審判決書,但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后還可以延長?!睹袷略V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仲裁從立案到結案是45天,特殊情況可由院長批準延長15天,因此一般開庭后沒有中止中斷情形的,45天可以出仲裁結果。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一般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
二審法院立案后應在3個月審結判決上訴案,30日審結裁定上訴案。民事訴訟二審程序特點 二審與一審最大的不同點就是可以書面審理,在事實核對清楚后,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的,可自行判決裁定; 另一個特點二審合議庭由審判員組成,沒有陪審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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