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復核申請的途徑
三、復核申請的材料準備
四、復核申請的時限
五、復核申請的受理
六、復核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七、復核決定的效力
八、復核決定的法律后果
行政處罰決定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對違法行為的當事人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如果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同級行政機關申請復核。下面就進行詳細描述。
一、復核申請的條件
行政處罰決定復核申請的條件包括
1.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
2.復核申請符合法定形式和時限。
3.復核申請有具體的請求和事實、理由。
二、復核申請的途徑
行政處罰決定復核申請的途徑包括
1.向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申請復核。
2.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同級行政機關申請復核。
三、復核申請的材料準備
行政處罰決定復核申請的材料準備包括
1.復核申請書。
2.行政處罰決定書原件及復印件。
3.與復核有關的證據材料。
4.法律文書、證明材料等其他相關材料。
四、復核申請的時限
行政處罰決定復核申請的時限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60日內。
五、復核申請的受理
行政處罰決定復核申請的受理包括
1.對復核申請進行審查。
2.決定是否受理復核申請。
六、復核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行政處罰決定復核過程中的注意事項包括
1.復核申請人應積極配合行政機關的復核工作。
2.復核機關應當依法進行復核,并作出復核決定。
七、復核決定的效力
行政處罰決定復核決定的效力包括
1.復核決定對當事人具有法律效力。
2.當事人不得再行申請復核或者提起訴訟。
八、復核決定的法律后果
行政處罰決定復核決定的法律后果包括
1.復核決定可以撤銷原行政處罰決定或者維持原行政處罰決定。
2.復核決定可以依法采取其他行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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