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刑事案件的被告叫什么
法律分析:有被告人的稱謂的。對于刑事案件,在刑事偵查階段和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涉嫌犯罪的人稱為犯罪嫌疑人的;在檢察院向法院起訴時,用在法院審理階段,涉嫌犯罪的人就稱為被告人;在判決生效后,就可稱為罪犯或犯罪分子。
刑事案件被告全稱是犯罪嫌疑人.其權利如下:獲得法律幫助的權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 理申訴、控告。委托辯護人的權利 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原告被告的意思是:原告是指提起訴訟的人,而被告是指被提起訴訟的人;原告認為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人,被告是被認為侵害了原告合法權益的人;原告是主動提起訴訟而引起訴訟程序發生的人,被告是經人民法院依法傳喚而應訴的人。
民訴與刑訴中法院雙方當事人的稱呼
1、另一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則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關于調整民事訴訟活動,確定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的法律規范。在民事訴訟中,雙方當事人可以直接稱呼為原告和被告。這種稱呼簡單明了,有助于明確雙方在訴訟中的角色和地位,便于法院審理案件。在刑事訴訟中,稱謂的精確使用對于確保司法公正至關重要。
2、不一樣,民事訴訟中對當事人稱被告和原告;在刑事訴訟中被告稱被告人,原告一般為公訴人(只有在自訴案中稱原告)。刑訴中,犯罪嫌疑人進入審判程序后就叫被告人,被告是民訴中的叫法。而原告的稱謂,如果是檢察機關作為原告,則稱為公訴人,而對于刑事自訴案件的原告,稱為原告人。
3、民事訴訟中的原被告關系,基于平等的訴訟主體角色。民事訴訟側重于對事件本身進行裁決,而非針對個人。因此,原告是先行向法院提起訴訟的主體,而相對的被告則是在訴訟中被指控的另一方。相比之下,刑事訴訟的焦點在于確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應承擔刑事責任。
被告是什么意思
1、被告是指在收到人民法院的起訴狀副本后,依法提交答辯狀的糾紛當事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2、被告是什么意思被告是被起訴的公民、法人或其他行政機關及組織。被告,在民事案件中,是指侵犯原告利益,需要追究民事責任,并經法院通知其應訴的人;在行政訴訟中,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某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中,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及人員。
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原告指提起訴訟的人,而被告是指被提起訴訟的人。
4、法律分析:原告是指提起訴訟的人,而被告是指被提起訴訟的人。原告認為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人,被告是被認為侵害了原告合法權益的人。
5、在刑事案件中,被告是指被指控犯罪而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在民事案件中,被告是指被指明侵犯原告利益,需要追究民事責任,并經法院通知其應訴的人;在行政訴訟中,被告則是指在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某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中,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或者被授權組織。
刑訴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區別
法律分析:犯罪嫌疑人,是在偵查和審查起訴階段對涉嫌犯罪的當事人的法律上的稱謂。偵查階段一般辦案機關為公安機關,有些類型案件如貪污 *** 案件等為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階段辦案機關為檢察機關。被告人,是在審判階段對涉嫌犯罪的當事人的法律上的稱謂。辦案機關為人民法院。
刑訴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一個人,只是兩種不同司法審理期限中的稱呼不同,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進行調查取證和審查起訴時,可以稱呼為犯罪嫌疑人,但在被起訴后可以由法院稱呼為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是在偵查和審查起訴階段對涉嫌犯罪的當事人的法律上的稱謂。偵查階段一般辦案機關為公安機關,有些類型案件如貪污 *** 案件等為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階段辦案機關為檢察機關。被告人,是在審判階段對涉嫌犯罪的當事人的法律上的稱謂,辦案機關為人民法院。
被告和被告人的區別
法律分析:稱呼不同 在刑事案件中,被公訴機關指控涉嫌犯罪的當事人稱作“被告人”,而在民商事、行政案件中的一方當事人稱作“被告”(與原告相對應)。性質不同 簡單通俗地說,刑事案件中是沒有“被告”這一稱謂的,民商事、行政案件中也是沒有“被告人”這一稱謂的。
法律分析:被告和被告人的區別:法律依據:使用的案件不同 被告人,根據我國程序法的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在刑事案件訴訟中,被公訴機關指控涉嫌犯罪的當事人稱作“被告人”。
法律分析:被告和被告人的區別如下:使用的案件不同;對立面不同,被告的對立面是原告;而被告人的對稱是原告人;人的載體不同:被告只能是自然人;被告人中的載體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