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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無“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在大陸行動有什么限制?
- 2、個體戶取得營業執照后刻商店名印章要公安備案嗎?
- 3、西方法院與法官制度
- 4、法院屬地管轄權的確定
- 5、2012年司法考試《國際法》:沖突規范
無“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在大陸行動有什么限制?
1、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 *** 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2、無國籍人士在中國不會遭到驅逐。根據國際法,無國籍人士應得到一定的保護和關注。中國作為國際社會的一員,對無國籍人士的權利和保護持認可態度。在中國,無國籍人士既受到法律的規范,也享有法律所賦予的保護。中國法律對在中國領土上的所有人士,包括無國籍人士,都有管轄權。
3、無國籍人士在中國領土上既受到中國法律的約束,也受到中國法律的保護。中國公民在中國領土上既受到中國法律的保護,也受到中國法律的約束,經濟犯罪是人類公認的犯罪行為,國家和法律存在的根本任務就是為了維護全體成員正常的經濟秩序。根據我國《刑法》,無國籍人士在中國受侵犯受到保護。
4、這個沒有限制,沒有國籍沒關系,只要它符合年限的簽證就可以住下去,到期了,去續簽就可以,如果簽不下來,才需要離開。一般情況下,只要是外籍人在中國,只能呆30個月,90天就得離境,離境以后才可以再次入境,外籍華人已經不是中國公民,就是外國人回國以后也只能呆90天,90天后就得離開。
5、外國人,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不具有中國國籍的人員。外國人在中國就業,指沒有取得定居權的外國人在中國境內依法從事社會勞動并獲取勞動報酬的行為。
6、對國內犯適用屬地管轄原則,即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都適用我國刑法,按照我國刑法判處。
個體戶取得營業執照后刻商店名印章要公安備案嗎?
法律分析:個體工商戶刻公章要到公安局備案。法律依據:《印章治安管理辦法》第九條 需要到外省、市、縣(區)刻制印章的,憑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及有關申請材料,到刻制地同級公安機關辦理準刻手續。
個體戶公章不備案不行。個體戶刻印公章的,應當到行政服務中心公安窗口備案,申請辦理準刻手續。公安機關經審查后,對符合條件的,出具準刻證明。公章未經備案,不得啟用。【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條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
法律分析:個體工商戶如果已核定了名稱并取得了個體戶營業執照,按規定是可以刻制公章、財務專用章的;如須辦稅還要刻制發票專用章,所需流程與有限公司刻章的流程是一至的,也可到公安局辦理刻章備案手續。
西方法院與法官制度
1、如英國法律規定,大法官、常設上訴議員、上訴法院法官由首相提名,英王任命。美國憲法第2條第2款規定,總統有權提名,并在取得參議院同意后,任命聯邦法院系統的法官。在日本,最高法院院長根據內閣提名,由天皇任命。這種任命是天皇的一種國事行為,在內閣的建議承認下進行。
2、在美國,州法院系統和法官的任命方式由各州的憲法和法律規定。目前,有兩種主要的法官產生方式:任命和選舉。 任命制:在這種制度下,法官由州長或州議會任命。實行任命制的州包括加利福尼亞和弗吉尼亞等少數幾個州。 選舉制:這是大多數州采取的方式。
3、我國屬于大陸法系,西方主要指英美法系。法院結構設置:大陸法系:初審法院、上訴法院和最高法院 英國法系:治安法院和郡法院、最高法院和上議院 美國法系:州法院、聯邦法院。法院審判制度:英國:見證人制度、大小陪審團制度 美國:陪審制度 中國:人民陪審員制度。但流于形式,還沒有真正貫徹。
4、外國法制史中的英美司法制度有著獨特的組織架構和運作機制。英國的法院體系經歷過變革,最初分為普通法院和衡平法院,19世紀末統一后,如今分為高級法院(上議院、樞密院司法委員會和最高法院)和低級法院。
法院屬地管轄權的確定
1、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法院轄區的訴訟離婚和公海案件,各該法院都有管轄權。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司法解釋還明確列舉了以下幾種根據“原告就被告”原則確定管轄法院的訴訟訴訟離婚和公海案件:(1)雙方當事人都是現役軍人的離婚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法院管轄。
2、屬地管轄原則是指采取確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等的司法管轄權的原則。屬地管轄原則的適用標準主要有三種:(1)被告所在地標準;(2)訴訟標的或財產所在地標準;(3)法律事實發生地標準。【法律依據】《刑法》第六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
3、屬地管轄原則是指采取確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等的司法管轄權的原則。屬地管轄原則的適用標準主要有三種:被告所在地標準;訴訟標的或財產所在地標準;法律事實發生地標準。
2012年司法考試《國際法》:沖突規范
1、第一百九十五條:涉外民事法律關系的訴訟時效,依沖突規范確定的民事法律關系的準據法確定。 其他沖突規范條文 (一)海商法 第二百六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同本法有不同規定的,適用國際條約的規定;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聲明保留的條款除外。
2、國際法的識別:指在適用沖突規范時,依照某一法律制度,對有關事實或問題進行分類和定性,將其 10 歸入一定法律范疇,并對有關沖突規范進行解釋的過程。下列不屬于國際法的識別的是()。
3、國際私法:深刻理解主干內容。司法考試考生要重點復習國際私法基本制度,其中著重掌握自然人與法人國籍住所的確定,沖突規范以及規范類型,準據法的適用、識別、反致和法律規避等。國際民商事法律適用,重點掌握我國民法通則第八章及民通意見中的規定。
4、和平發展”戰略,以及自由貿易區建設、內陸開放型經濟和西部大開發等重要戰略。學科發展是教育實施的關鍵依托。作為省部級重點學科,國際法學院擁有碩士和博士學位授予權,是中國西部地區唯一的國際法博士學位點,擁有完整的本科、碩士、博士和留學生教育體系,已發展成為中國西部地區高端國際化法律人才的搖籃。
5、解析:本題的考點是外國法的查明。所謂外國法的查明,是指一國法院在審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時,根據本國沖突規范指定應適用外國法時,應如何查明該外國法的存在和內容。
6、包括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貿易法等內容。了解國際公法中的 *** 平等、不干涉內政、國際合作等基本原則;掌握國際私法中的沖突規范、國際民事訴訟管轄權、外國法院判決的承認與執行等規定;熟悉國際貿易法中的貿易政策、關稅制度、貿易救濟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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