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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的區別
1、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的證明機制在主體、對象和手段上存在顯著差異。首先,證明主體在不同類型的訴訟中有所不同。在刑事訴訟中,主要的證明主體是控訴機關,如人民檢察院和自訴案件的自訴人,他們負責證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犯罪行為。
2、民事刑事行政的區別:(1)訴訟的目的不同。 民事訴訟所要解決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權利和義務的爭議; 行政訴訟所要解決的是國家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正確問題; 刑事訴訟所要解決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確實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應處何種刑罰問題。(2)提起訴訟的主體不同。
3、法律分析:二者的區別只是訴訟對象不同。行政訴訟對象是 *** 行政機構,民事訴訟對象只針對普通公民(俗稱老百姓),公民之間的訴訟行為。
4、依法審理和解決民事糾紛的活動,以及由這些活動所發生的訴訟關系。綜上所述,行政訴訟是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合法權益而提起的訴訟;刑事訴訟是檢察院提起的訴訟;民事訴訟是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其他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侵犯其合法權益而提起的訴訟。
5、集體訴訟是共同訴訟的一種特殊形式。指當事人的一方人數眾多,其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由其中一人或數人代表全體相同權益人進行訴訟,法院判決效力及于全體相同權益人的訴訟。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的區別第一,訴訟客體和訴訟目的不同。
6、【法律分析】:適用法律不同。民事主要適用民法典和民事訴訟法;行政主要適用行政法律、法規和行政訴訟法;舉證責任不同。在民事訴訟中,誰主張權利誰負責舉證,訴訟的目的不同。民事訴訟所要解決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權利和義務的爭議;行政訴訟所要解決的是國家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正確問題。
標簽民事訴訟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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