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57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行駛中使用手持式電話、發送短信等行為,將面臨罰款和扣分的處罰。
那么,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這項違法行為的罰款金額是多少呢?
根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發布的《機動車違法行為記分和罰款金額》規定,使用手持式電話、發送短信等行為的罰款金額為200元,同時還會扣除1分駕駛證分數。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該行為導致事故發生,那么罰款金額將會根據事故的性質和情節加重。此外,如果該行為屬于多次違法,那么罰款金額也會逐漸加重。
因此,為了確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不僅需要遵守交通法規,還需要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不要在行駛中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同時,對于已經犯下違法行為的駕駛人,應該及時接受處罰并改正行為,避免再次犯錯。
總之,交通法57條處罰金額為200元,同時還會扣除1分駕駛證分數。希望大家能夠牢記交通法規,文明出行,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道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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