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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后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二)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五)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的賠償是給予事故殘疾者傷殘評定結束后一段時期內的生活補助費。傷殘評定為一級傷殘者給予100%的生活補助費,十級傷殘者給予10%的生活補助費,相鄰兩級賠償比例差為10% 。多處傷殘的,以評定的最高傷殘等級賠償比例為基數,其他傷殘1-5級的每增加一處增加賠償比例4%,6-10級的每增加一處增加賠償比例2%,增加的賠償比例合計不得超過10%,最高傷殘賠償比例不得超過100%。
2、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和誤工費不得重復計算。以殘疾者定殘之日為界,之前賠償誤工費,之后賠償生活補助費。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八)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十年。對不滿十六周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六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五年。
(十)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上面的規定計算,按照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分擔,但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三人。 交通事故的傷者和殘者需要住院、轉院、護理的,應當有醫院證明,并經公安機關同意。擅自住院、轉院、使用護理人員、自購藥品或者超過醫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費用由傷者和殘者承擔。
交通事故一般賠償標準是怎么算的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 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即《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六個月總額計算。第二十八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主要有以下規定的賠償:第十七條受害人 遭受人身損害 ,計算至十八周歲。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 損害賠償責任 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交通事故的 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全國是一致的。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 賠償受害人 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殘疾賠償金或者 死亡賠償金 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準。按照人體傷害的輕重程度不同。第二十九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 伙食補助費 、必要的營養費。第三十條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第十八條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 精神損害撫慰金 的。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及構成傷殘還是死亡等,賠償也不盡相同
交通事故賠償范圍及標準是什么
交通事故賠償金范圍與標準如下:1、醫療費:醫藥治療費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必要時,可以委托法醫予以鑒定。2、誤工費:受害人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法醫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等認定。3、伙食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乘住院天數賠償。4、護理費: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應以法醫的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認定。5、交通費:交通費的賠償,一般應以公共電(汽)車、火車的硬座、輪船三等以下艙位等的收費標準計算。但傷情危急,交通不便或當地無上述車(船)的除外。6、住宿費:必須到外地醫院治療的受害人,因醫院無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確需候診且傷情不允許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費高于住宿費的,其本人和必要的護理人員的住宿費應予賠償。7、營養費:經法醫鑒定或治療醫院證明,受害人傷情嚴重,確需補充營養食品作為輔助治療的,其費用可以酌情賠償。8、殘疾賠償金:侵害他人身體致其喪失全部或部分勞動能力的,應當賠償殘疾賠償金。9、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應當根據治療醫院的證明或法醫意見,結合使用者的年齡、我國人口平均壽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賠償數額。10、生活費:依靠受害人實際撫養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喪失勞動能力以前實際扶養、贍養、撫養而無其他生活來源的人。11、撫慰金:精神損害撫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權行為給受害人造成肉體痛苦或身體傷殘、死亡的同時,給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親屬造成精神痛苦和創傷的一種經濟補償方式。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數額,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判決;12、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第七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第八條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第九條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第十條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第十一條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第十二條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出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由于 交通事故賠償 沒有統一的標準,都是各省標準,告知通用的賠償項目和計算方法: 1.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后確需繼續治療的,按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沒有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業人均收入來計算。 3.住院 伙食補助費 :按交通事故發生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5. 殘疾賠償金 :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計算,自定殘之日起賠償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照五年計算。 6.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殘疾賠償金:上一年所在地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傷殘系數(傷殘是10級就×10%,9級×20%,每升一級乘的百分比增加10%) 8.后期治療費, 精神損失費 。
[img]車禍受傷賠償標準
關于交通肇事賠償的標準,國務院1991年9月22日發布《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的已有規定,但在實踐中應嚴格掌握以下標準和計算方法:
1.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后,仍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的必要費用給付。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3倍以上的,按3倍計算。這里所說的“有固定收入”,包括非農業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和農業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兩部分。非農業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國家機關、企事業、社會團體等單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及國家規定的補貼、津貼。獎金以交通事故發生時上一年度本單位人均獎金計算。超出獎金稅計征起點的,以計征起點為限。農業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從事農、林、牧、漁業的就業人員,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勞動力人均年純收入計算。
當事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有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這里所說的“無固定收入”是指有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 *** 證明或者有關憑證,在交通事故發生前從事某種勞動,其收入能維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鄉個體工商戶、家庭勞動服務人員等。對于沒有收入的受害人,則不應計算誤工費。
3.住院伙食補助費。對住院治療的傷、殘者,應按照實際住院天數賠償伙食補助費。其計算標準,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護理費。傷者住院其間,需要人員護理的,應有醫院證明,對護理費應予賠償。護理費的計算方法是: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這里所說的“無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來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給,或者仍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維持正常生活的。
5.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征稅費計算。自定殘之時起,賠償20年。但5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則減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6.殘疾用具費。被害人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如制作拐杖、安接假肢、購買代步車等,應憑醫院證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喪葬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8.死亡補償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10年。對不滿16周歲的,年齡每少1歲減少1年;對7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但二者最低均不少于5年。此項補償費由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或依法享有繼承權的人領取。如沒有繼承人,其他人員不得申請和領取死亡補償費。
9.被撫養人生活費。對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之前實際撫養的未成年子女、贍養的沒有生活來源的老人、撫養的沒有勞動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員等,應給予生活費。補償生活費的標準是: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人撫養到16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撫養20年。但5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撫養人撫養5年。
10.交通費。按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對當事人親屬所必需的交通費用,一般也應包括在內,但最多不超過3人。
11.住宿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對當事人親屬為參加處理交通事故所必需的住宿費,一殷也應包括在內,但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的部分,不計入賠償范圍。
12.其他財產損失。因交通肇事而造成的物質直接損失,應予賠償,財產損壞,不能修復的,應折價賠償。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第三十七條 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后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二)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五)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八)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十年。對不滿十六周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六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五年。
(十)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2018年上海車禍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賠償是指交通事故當中肇事者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具體賠償金額及標準除考慮到傷害程度外還要結合當地的實際經濟水平等,2018年上海交通事故|車禍賠償標準如下:
交通事故的分類
我國的道路交通事故分為以下四類:
1、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2018年上海市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1、醫藥費:按發票
2、誤工費:按實際減少收入計算
3、護理費:按實際產生的費用計算,如是家屬護理,則按家屬實際減少收入計算
4、營養費:20—40/天×營養期限
5、交通費:按票據
6、住宿費:合理發生實際費用
7、住院伙食補助費:20元/天×住院時間
8、物損費: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損害的車輛、衣物、手機等
9、鑒定費:憑票據
10、律師費:憑票據,參照《上海律師 *** 收費指導價》
11、殘疾賠償金:60周歲及其以下,城鎮:43851×20×傷殘系數,農村:19208×20×傷殘系數。61—75周歲城鎮:43851×年限×系數增加一歲減少一年,居民:19208×年限×系數。75周歲以上城鎮:43851×5×系數,農村:19208×5×系數
12、殘疾輔助器具費:普通實用器具的合理標準計算
13、喪葬費:28152
14、被扶養人生活費城鎮:28155×年限(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13425×年限(人均消費性支出) 15、死亡賠償金:60周歲及其以下,城鎮:877020,農村:384160。61—75周歲,城鎮:43851×年限增加一歲減少一年,農村:19208×年限。75周歲以上,城鎮:219255,農村:96040
16、精神損失費:死亡50000,殘疾50000×系數
17、死亡事故家屬處理事故合理性支出賠償三個親屬的一個月的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
2018年上海交通事故賠償項目
具體項目包括:(1)醫療費;(2)護理費;(3)誤工費;(4)住院伙食補助費;(5)交通費;(6)營養費;(7)殘疾、死亡賠償金;(8)精神損害撫慰金;(9)被撫養人生活費;(10)殘疾輔助器具費;(11)后續治療費;(12)整容費;(13)康復費;(14)住宿費;(15)喪葬費;(16)財產損失。
2018年上海市交通事故賠償計算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5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2017年上海市城鎮(農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關數據
1.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596元
2.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825元
2017年上海市城鎮(農村)人均消費支出相關數據
1.城鎮常住居民人均消費支出42304元
2.農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8090元
(一)醫療費
掛號費+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醫用費用,需結合患者病例及診斷證明。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天數
(三)交通費
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護理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所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四)營養費
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并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五)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護理人數和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標準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六)受害人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的收入狀況和誤工時間確定。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365日)×誤工天數
(七)殘疾賠償金
(1)受害人在60歲以下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20年×傷殘賠償系數。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系數。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5年×傷殘賠償系數。
(八)死亡賠償金
(1)受害人在60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5年。
(九)其它賠償費用
上海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1.當事人立即將事故車輛移至不影響交通的地方。
2.當事人各自出示并互驗駕駛證、行駛證和保險憑證,如發現證件破損無法辨認或有假證嫌疑,立即報案。
3.確認證件無疑的,雙方應立即向110、122備案并向各自的保險公司報案。在保險公司受案后填寫《事故確認單》,當事各方將事故車輛就近到投保的保險公司定損、理賠。
4.當事各方車輛到達同一家保險公司后,保險公司及時派員評估定損受損車輛。
5.當事人對保險公司定損無異議的,在物損評估意見書上簽名,保險公司理賠。
6.當事人持本《確認單》及保險合同規定提供的單證,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申請。
【相關問題回復】
1、車輛沒買保險,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賠償呢?
【答】 按規定,車輛沒有購買車險,特別是未購買強制險,即是違法交通法規的。并且,車輛沒有定期進行年檢,同樣違反相關規定,將會被交警部門要求罰款。如果購買了交強險而沒有購買商業保險,那么出了問題只能自己賠付了。
2、在上海發生交通事故,腿折了能賠多少錢?
【答】 先把傷養好,所有費用的收據收好,出院后,趕緊去做個傷殘鑒定,如果能評上傷殘的話,且你不是城鎮戶口,就要盡快取辦一個出事兒前一年在城鎮居住滿一年以上的證明,這樣就可以按城鎮標準賠償了。城鎮戶口和農村戶口的賠償標準最少也得相差好幾萬的。
3、上海交通事故10級傷殘能賠多少錢?具體賠償怎么算?
【答】 交通事故十級傷殘關于傷殘賠償金的正確計算公式是:28838X年限X傷殘等級系數,其中28838是上海城鎮的計算標準,對方說乘以2也是對的,20年X0.1=2。除殘疾賠償金之外,你還有其他十幾項的賠償項目可以主張,一般一個十級傷殘在上海能賠償10萬以上。 2018年上海車禍賠償標準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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