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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關于離婚可以申請財產保全
- 2、離婚后房產未過戶前夫債權人有權查封嗎?
- 3、離婚協議房產歸女方,后來男方發生的經濟糾紛牽連該房嗎
- 4、離婚官司如何申請財產保全
- 5、夫妻離婚時訴訟財產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 6、第一次起訴離婚申請財產保全必要嗎
關于離婚可以申請財產保全
1、離婚案可以申請財產保全。【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法院會在四十八內依據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
2、法律分析:離婚時可以申請財產保全。離婚時如果發現對方隱藏、轉移財產或者有其他危害自己財產權益的行為的,被危害權利的一方是可以申請財產保全的。申請訴訟保全的當事人一般需要采用書面方式提交申請書。但特殊情況如書寫確有困難的當事人可以口頭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記錄附卷,并由申請人簽名、蓋章。
3、離婚案可以財產保全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離婚時,一方申請對配偶的個人財產或者夫妻共同財產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合理的財產擔保數額。
4、離婚可以保全財產。但是必須是在離婚訴訟當中。離婚分為兩種方式:是訴訟離婚的方式;是登記離婚的方式。只有在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發現對方當事人存在轉移、隱匿或者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離婚后房產未過戶前夫債權人有權查封嗎?
有權查封,但可以向法院提出異議。離婚協議約定一般在夫妻二人之間產生效力,對外不具有效力,在所分割的房產未辦理過戶登記前,該房屋的物權并未發生變動。如不涉及夫妻共同債務的情況下,前夫所欠債務應由其個人名下財產進行償還。
如果男方有債務,法院可以根據債權人的申請,查封男方名下的房屋,查封不影響居住、使用房屋,但不能辦理過戶手續,不一定會拍賣還債。
可能會涉及到無權處分。在協議離婚時,夫妻要對雙方的婚后財產進行分割,動產要交付,不動產要辦理過戶登記。
有可能。看你能不能撇清和前夫債務的關系,雙方分割財產轉移的嫌疑。①前夫所借債務是個人債務還是婚內所借的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婚內所借是共同債務,即使離婚女方也有連帶償還責任。
對于共同債務,即便離婚了也負有償還責任。債權人有權利選擇男方或女方償還全部債務,而你們倆內部怎么出錢需要自己協商清楚。現在你的情況來說,孩子不受影響。建議盡快與男方協商償清債務,否則判決生效后債權人請求法院強制執行,則有可能查封登記有男方名字的房產。
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看,如果該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那么夫妻雙方都是有償還的義務的,妻子不償還債務,債權人申請查封房子的話,法院是可以凍結該房產的。
離婚協議房產歸女方,后來男方發生的經濟糾紛牽連該房嗎
1、不牽連【法律依據】房產債務追討,欠款人名下沒有財產,先和對方簽訂分期還款協議。一旦發現對方有可以執行的財產,立即起訴申請財產保全,主張還款。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 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
2、只要房子仍然有男方的名字,法院可以起訴男方,判決以后男方如果不履行生效判決可以拍賣房子。欠債不還的,債權人有權請求法院強制執行;并且婚內夫妻之間的共同債務需要共同承擔,離婚協議的約定是不能對抗有債務的。
3、不一定,如果沒有離婚,房產公證給女方,男方發生債務會愛扯到女方,不一定牽扯到房子。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4、根據中國的婚姻法規定,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應當在離婚案件中進行,離婚房產歸女方也必須是以法律程序作出的判決或裁定。如果女方獲得了法院的判決或裁定,明確房產屬于女方所有,那么在執行的過程中,即便丈夫欠債,法院也不能強制執行女方的房子來抵債。
離婚官司如何申請財產保全
1、一方當事人可以在提起訴訟前,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但需要提供擔保。在離婚訴訟的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另一方的財產保全。無需提供擔保。在離婚訴訟的過程中,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2、離婚訴訟中財產保全申請流程(一)提供擔保人民法院采取訴訟保全措施的,必須由申請人提供擔保或交納保證金,并且當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
3、申請訴訟離婚財產保全的流程是:由利害關系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申請人提供明確線索;擔保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請求駁回;裁定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
4、法律分析:離婚官司申請財產保全需要注意:提供擔保;預防財產損失;保全限于爭議財產;申請的法院由當事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不動產的保全;法院裁定財產保全等問題。
夫妻離婚時訴訟財產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根據實際情況不同,財產保全的訴訟期限不同。銀行的存款凍結期限是一年,汽車等動產,訴訟保全的期限為兩年,房子等不動產,訴訟保全期限為三年,如有特殊情況,未在期限內處理的,可以申請延長保全期。
法律分析:訴訟申請保全離婚的,有效期限是15天訴前財產保全只有15天,15天內申請保全方如果不起訴,法院將解除財產保全。如果在15天內向法院起訴,訴前財產保全轉為訴訟財產保全。訴前財產保全,一概由申請人提出申請,并且提供擔保。
離婚訴訟前申請了財產保全的有效期是三十天;如果是在訴訟的過程中申請了財產保全也是會根據財產的不同類型確定保全日期的;一般情況下會在六個月至兩年不等,那么在申請了財產保全后超過了保全的日期后,當事人也是可以在到期前采取繼續保全或者解除保全等措施。
第一次起訴離婚申請財產保全必要嗎
1、法律分析:根據案情確定是否有必要申請財產保全。財產保全分為訴前財產保全和訴訟財產保全,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提供擔保的價值應相當于請求保全的數額。提供擔保的目的是為申請不當而給被申請人造成損失時提供保證,主要適用于給付之訴。
2、第一次起訴離婚能申請財產保全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離婚案件的當事人認為確有必要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并提供相應的合理的財產擔保。人民法院確認有必要的,可以依法予以保全。
3、如果這種情況緊急、迫在眉睫,則有必要申請訴前財產保全,但是必須提供一定的相當保全財產的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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