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常常會遇到一些人說話不經大腦,罵人甚動手打人。那么,罵人被打是否構成違法行為呢?本文將從法律角度進行解析。
1. 罵人是否構成違法行為?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條規定,公共場所或者其他公共場合,違反社會公德,有下列行為之一,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下罰款
(一)妨礙他人休息或者干擾公共秩序的;
(二)吵鬧、斗毆、罵人或者以其他方式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
由此可知,罵人是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也是違法行為。如果罵人的行為輕微,不構成違法行為,只能由警方進行勸阻和教育。
2. 打人是否構成違法行為?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情節較輕的,處拘留或者罰款。
由此可知,打人是違法行為,嚴重者會被判刑。如果被打的人在罵人之后對打人者進行了辱罵、挑釁等行為,那么他也會被認為是在挑釁對方,從而減輕打人者的刑事責任。
如果罵人者在罵人之后被打了,那么打人者可以以正當防衛為由進行辯護。如果罵人者在罵人的時候已經停止了侮辱、挑釁等行為,而被打者還是出于報復的心理打人,那么打人者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總之,罵人被打都是不好的行為,不僅違反社會公德,也可能構成違法行為。我們應該保持理智,遇到不愉快的事情,要冷靜處理,避免發生不必要的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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