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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是什么意思
1、【法律分析】我國的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解決被追訴者刑事責任問題的活動。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
2、法律分析:刑事起訴是指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訴訟,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刑事起訴分為提起公訴和自訴兩種。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 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3、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解決被追訴者刑事責任問題的活動。且在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
4、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國家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進行立案偵察、審判并給予刑事制裁的案件。
5、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解決被追訴者刑事責任問題的活動。
6、刑事訴訟是指國家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責任,由專門機關進行的一系列法律程序和活動。具體來說,刑事訴訟涉及到以下幾個方面:定義與性質 刑事訴訟是一種特定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確保國家法律的公正實施,維護社會秩序。它是國家公權力對涉嫌犯罪的公民進行的一種法律追究,具有公法性質。
刑事訴訟自訴和公訴的區別
啟動程序不同 刑事訴訟自訴是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而公訴則是由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自訴案件通常涉及輕微的刑事犯罪,而公訴案件則通常涉及較為嚴重的刑事犯罪。
一)案件來源不同。公訴案件是由國家公訴機關即人民檢察院提起的;而自訴案件是由被犯罪行為侵害的公民、個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監護人、近親屬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二)犯罪性質和危害程度不同。公訴案件中犯罪行為的性質一般來說比較嚴重,而自訴案件犯罪行為對社會的危害性較小。(三)審查程序不同。
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的區別有:案件來源不同,前者是由民檢察院提起的;而后者通常是由被犯罪行為侵害的個人或者他的監護人等直接向法院提起的。兩者的危害程度和犯罪性質不同,前者的犯罪性質比較嚴重,對社會的危害性也比較大,而后者的犯罪行為的性質多數不算嚴重,對社會的危害性也比較小。
【法律分析】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雖然都是刑事案件,但二者之間是有嚴格區別的:(一)案件來源不同:公訴案件是由相關機構提起的;而自訴案件是由被犯罪行為侵害的公民、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監護人、近親屬提起的。
刑事訴訟法的性質基本原則是什么
刑事訴訟法的性質基本原則有: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由國家專門機關依法行使原則刑事訴訟主體的性質;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原則刑事訴訟主體的性質;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審判公開原則等。
刑事訴訟法法的基本原則為:(一)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由國家專門機關依法行使原則;(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原則;(三)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四)人民檢察院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原則;(五)各民族公民有權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原則;(六)審判公開原則。
以事實為根據刑事訴訟主體的性質,以法律為準繩原則;(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則;(3)各民族公民有權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原則;(4)審判公開原則;保障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原則。
刑事訴訟基本原則包括: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由專門機關依法行使;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刑事訴訟主體的性質,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等等。
刑事訴訟法是指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調整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調整的對象是公、檢、法機關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揭露、證實、懲罰犯罪的活動。
刑事訴訟法的性質:(1)刑事訴訟法是國家的一種基本法律。(2)刑事訴訟法是程序法。所以刑事訴訟法屬于基本法。《刑事訴訟法》第一條,為刑事訴訟主體的性質了保證刑法的正確實施,懲罰犯罪,保護人民,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維護社會主義社會秩序,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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