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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證明標準之不同及原因
證據制度不同。在舉證責任上刑事訴訟法實行控訴方負舉證責任刑事訴訟行政證明,被告方不負舉證責任。民事訴訟法實行誰主張誰舉證刑事訴訟行政證明,原告被告都負有舉證責任。在證明標準上刑事訴訟行政證明,刑事訴訟法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民事訴訟法為:合法證據優勢。強制措施。
民事訴訟中的證明責任,是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分別由當事人承擔相應的證明責任。 法律規定的證據種類有所不同: (1)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有的證據種類。 (2)現場筆錄是行政訴訟法規定的特有的證據種類。
從外延上看,根據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我國民事訴訟證據的表現形式可以分為:當事人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和勘驗筆錄。民事訴訟證據與刑事訴訟證據證明力的不同。
標簽刑事訴訟行政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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