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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的對象和范圍
法律救濟和法律援助的主要區別是司法救助范圍只限于民事、行政訴訟過程中,法律援助范圍是刑事、民事商事、行政訴訟過程中和非訴訟調解,司法救助是減免訴訟案件的訴訟費,法律援助是減收或免收法律服務費用。
法律援助制度在性質上是一種社會保障制度:它通過為貧困或處于不利地位的人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使他們為法律所認可和保護的權利得以實現。在“市場出效率, *** 管公平,司法保公正”的制度安排下,法律援助因其保障人的基本權利而體現 *** 精神和司法正義,又因其救助貧困而體現社會公平。
對于未納入國家司法救助范圍或者實施國家司法救助后仍然面臨生活困難的當事人,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辦案機關協調其戶籍所在地有關部門,納入社會救助范圍。國家司法救助是指國家向無法通過訴訟獲得有效賠償而生活面臨擊破困難的當事人、證人(限于自然人)等即時支付救助金。
實施的具體內容不同。司法救助僅是訴訟立案許可的程序性行為。而法律援助是對弱勢群體的救助是全過程的幫助、支持。無論是訴前大量調查取證,還是訴訟進行的舉證、質證等抗辯行為,都是要讓弱勢群體實現權益的最終兌現,這些都離不開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努力。援助對象范圍不同。
檢察院司法救助工作細則
1、堅持及時救助。對符合救助條件的當事人,辦案機關應根據當事人申請或者依據職權及時提供救助,確保及早化解社會矛盾。堅持屬地救助。對符合救助條件的當事人,不論其戶籍在本地或外地,原則上都由案件管轄地負責救助。
2、申請時需提交符合條件的證明文件,并確保申請事項符合《法律援助條例》的規定范圍,通常采用書面形式,但在確有困難的情況下,也可口頭提出,由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記錄。
3、第三條 人民法院在處理原案件過程中經審查認為相關人員基本符合救助條件的,告知其提出救助申請,并按照申請須知和申請登記表的指引進行立案準備工作。 原案件相關人員不經告知直接提出救助申請的,立案部門應當征求原案件承辦部門及司法救助委員會辦公室的意見。
4、綜上所述是小編對公安機關辦理司法求助流程做出的相關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5、訴訟費用由對方當事人負擔;對方當事人勝訴的,可以視申請司法救助的當事人的經濟狀況決定其減交、免交訴訟費用; 人民法院準予當事人減交、免交訴訟費用的,應當在法律文書中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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