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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民事判決書的概念和功能
民事判決書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幾點: 權威性:民事判決書是人民法院行使國家審判權,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書。它的生效與履行代表著法律的權威與尊嚴,體現了國家的意志。 決定性:民事判決書的制作與生效,標志著民事案件的審理已經終結,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已經確定。
第一審民事判決書只是民事判決書的一種形式,其目的是正確解決各類民事權益糾紛,處理實體問題,調整國家、集體、個人之間的民事關系,確保民事法律規范的正確執行,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民事判決書是指處理民事案件和經濟案件時,通過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的審級,按照法律規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文件。民事裁決書分為4類,分別是一審民事判決書,二審民事判決書,再審民事判決書和特別程序民事判決書。
第一審民事判決書,是第一審人民法院對審結的民事案件和經濟糾紛案件,就解決當事人實體權利義務爭議而依法作出的書面處理決定。第一審民事判決書是最重要的民事裁判文書之一,它是按第一審普通程序或簡易程序制作的民事判決書。制作好一審民事判決書是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
民事判決書,是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和經濟糾紛案件的過程中,就當事人的實體方面的問題依法作出的書面決定。民事裁定書與民事判決書主要有以下三點區別:解決的問題的性質不同。民事裁定書解決有關訴訟程序方面的問題;民事判決書解決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即實體的問題。內容和格式不同。
民事判決書概念及作用 民事裁判文書,是人民法院在處理民事和經濟糾紛案件中,就案件的實體問題和程序問題作出處理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 第一審民事判決書,是第一審人民法院對審結的民事案件和經濟糾紛案件,就解決當事人實體權利義務爭議而依法作出的書面處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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