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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案,假案,錯案這三者在法律上的區別和性質有什么不同?
冤案、假案、錯案的說法,雖然都能理解理解,但法律上并沒有嚴格的定義,從正確裁判的角度說,冤假錯案都是錯案,當然形成的原因各有不同。提供一種說法供參考:冤案是指無罪判有罪,或者有罪判無罪、受害者無處伸冤的刑事案件。
簡單的說,冤案就是無罪判有罪或者有罪判無罪,受害者無處伸冤的刑事案件,而主動替人頂罪或者其他被告人承擔主要責任的錯案不在此列。從正義的視角看,冤案是由于不正當或者不正義的行為而導致無辜者遭受不公正待遇的案件。
如果被告人確實有犯罪行為,但對他適用法律錯誤以致輕罪重判,將這種情形稱為錯案比稱為冤案更為合適,畢竟錯案與冤案不能簡單地等同起來。而假案是人為地捏造犯罪事實,明知被告人是無罪的仍對追究刑事責任,因此,假案的制造者清楚自己行為的性質,即在制造冤案。因此假案是冤案,而錯案不是冤案。
刑事錯案:癥結與對策作者簡介
以下是關于刑事錯案的專家分析,作者為王樂龍,他是一位1977年出生于河南新鄉的法學博士。他在偵查領域有著深厚的學術背景。1999年,王樂龍畢業于中國人民公安大學警察管理系,獲得法學學士學位。之后,他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專業繼續深造,于2003年取得了法學碩士學位。
刑事申訴狀的成功案例
刑事申訴狀的成功案例范文一 申訴人:趙xx,男,3xx歲,漢族,g省xx縣xx鄉人,農民,住g省xx縣xx鄉xx村,現在押。 勝訴人趙xx對xx縣人民法院2xxxxxx年8月1日作出的(2xxxxxx)x刑初字第1xx號刑事判決書,提出申訴。 請求事項 請求對此案再審,依法公正處理,予以改判。
致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之刑事申訴狀—劉云龍案 申訴人:劉國森,(一審被告人、二審上訴人劉云龍之父),男,59歲,漢族,廣東省樂昌市人,下崗工人,住址:廣東省樂昌市山西路四巷18號。
刑事申訴書申訴人李xx,男,1952年7月29日生,漢族,出生地xx省 xx縣,初中文化,無業,住xx省xx市xx鎮xx村xx號。申訴人李xx對xx市中級人民法院1997年11月12日 (1997)x中刑終字第xx號刑事附帶民事裁定,提出申訴。請求事項請求撤銷原裁定,重新審理此案,并依法予以改判,宣告無罪。
冤假錯案的經典案例有
1、徐計彬 *** 案 1991年邯鄲市曲周縣鄉村教師徐計彬,因 *** 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15年后被宣判無罪。2006年7月28日,曲周縣人民法院判決徐計彬無罪。胥敬祥搶劫案 1991年春節,河南省周口市鹿邑縣楊湖口鄉發生了10多起入室搶劫案。胥敬祥被冤枉屈供。
2、金哲宏冤案刑事訴訟錯案救濟案例的轉折源于吉林高院刑事訴訟錯案救濟案例的再審,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判決無罪釋放,這一事件凸顯了中國司法體系中“疑罪從無”原則的重要性和進步。2018年11月30日,金哲宏在家人和律師的陪同下走出監獄,結束了長達23年的囚禁生涯。金哲宏的案件起因于1995年9月29日,永吉縣雙河鎮發生的一起命案。
3、胥敬祥搶劫案 1991年春節,河南省周口市鹿邑縣楊湖口鄉發生了10多起入室搶劫案。當地群眾人心惶惶,也給警方帶來了巨大的壓力。胥敬祥招供后,轟動中原的這起連環搶劫案終于告破。
4、呼格案、趙作海案、郭利案以及聶樹斌案,這些著名的冤案,律師朋友們無不深知,翻案之路的艱辛并非單純證據缺失的問題,而是牽涉到復雜的人際網絡和司法體系的頑疾。證據的收集和解讀,需要的不僅是法律的公正,更是對權力濫用的質疑和制度的改革。
5、1980年莫斯科奧運會上,前蘇聯在田徑項目中多次利用裁判的“特權”制造冤假錯案。 1988年漢城奧運會被稱為“怪事”最多的一屆。在輕重量級男子拳擊決賽中,樸熙洪對美國傳奇選手小羅伊-瓊斯的勝利明顯是反判,被媒體評為裁判左右比賽勝負的最黑事件。
6、一)刑事訴訟錯案救濟案例我國重審當年冤假錯案,張玉環案并不止一例 我國這幾年重審冤假錯案,同時針對每一次事故的犯罪嫌疑人也都進行了抓捕,在2013年的公務員殺妻案,也就是于英生案想必大多數人都有印象。事情經過大概是這樣的,在那個年代里1996年,于英生的妻子韓露被發現死于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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