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造簽名是指未經授權擅自仿造他人簽名,用于偽造文件、合同等,或者冒用他人身份進行非法活動。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屬于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仿造他人簽名罪屬于偽造罪之一,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屬于刑事責任范疇。依照我國法律規定,仿造他人簽名罪的刑期可達7年。
除了刑事責任外,仿造簽名還會引起民事糾紛。在民事合同中,如果一方擅自仿造對方簽名,導致合同無效,那么仿造方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仿造簽名不僅僅是指手寫簽名的仿造,還包括數字簽名的仿造。數字簽名是一種基于密碼學的技術,其具有不可抵賴性和完整性,因此在電子合同簽署中得到了廣泛應用。如果擅自仿造他人數字簽名,同樣會構成違法行為。
總之,仿造簽名是一種違法行為,不僅會受到刑事責任的追究,還可能引發民事糾紛。因此,我們在簽署合同時一定要認真核對對方簽名的真偽,防止遭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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