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主任賄選的法律責任
村主任是鄉村基層組織的負責人,其當選需要經過村民的投票。然而,在一些地方,一些村主任為了當選或連任,采取賄選手段,向選民 *** ,從而獲得選民的支持。
村主任賄選行為屬于違法行為,其法律責任主要包括
1. 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賄選罪是指借助財物或其他手段, *** 選民或被選人,破壞選舉的罪行。村主任賄選行為屬于賄選罪的范疇,可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2. 行政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行政處罰可以對違反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的行為人進行罰款、警告、責令改正等處罰。村主任賄選行為違反了選舉法規,屬于行政違法行為,應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
二、村主任賄選的處罰
針對村主任賄選行為,應當根據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
1. 刑事處罰對于村主任賄選行為嚴重的,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罰金。同時,應當追繳其 *** 所得。
2. 行政處罰對于村主任賄選行為輕微的,可以給予行政處罰,如警告、罰款、責令改正等。同時,應當吊銷其當選資格,不得再次參加選舉。
總之,村主任賄選行為是違法的,應當受到法律的制裁。對于村主任來說,只有依法公正履行職責,才能贏得選民的信任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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