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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檢察院抗訴程序
1、民事案件抗訴流程:檢察院受理。當事人決定申訴后民事訴訟的抗訴程序,應向檢察院提交抗訴材料,檢察院會在收到抗訴狀后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送達是否受理告知書。檢察院立案。檢察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應做出是否立案的決定書。如果檢察院決定立案的,則會通知申訴人和其他當事人。檢察院審查。
2、民事案件申請檢察院抗訴的流程如下: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經審查認為符合抗訴條件的,應當提請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抗訴。對下級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的案件,上級人民檢察院應當在三個月內審查終結,并依法作出抗訴或者不抗訴決定。
3、檢察院民事抗訴流程有立案審查、決定提出抗訴、制作抗訴書、派員出席法庭。(一)立案審查作為一種事后監督,人民檢察院主要通過以下幾種途徑發現人民法院裁判的錯誤:第一,當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的申訴民事訴訟的抗訴程序;第二,國家權力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轉辦;第三,上級人民檢察院交辦;第四,人民檢察院自行發現。
4、檢察機關辦理民事抗訴案件的程序包括案件的受理、立案、審查、提請抗訴、抗訴、出庭。受理。 人民檢察院受理民事抗訴案件的來源包括民事訴訟當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申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以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他機關轉辦。上級 人民檢察院交辦以及人民檢察院自行發現。立案。
5、依據《民事訴訟法》之規定,檢察機關提起抗訴的案件,法院應重啟審理程序,并要求其派員出席法庭參與監督;在對抗訴案件再審過程中,法院有義務征詢檢察院意見并邀請其派員出庭,以便全面監督案件的審判流程。
6、抗訴程序怎么走抗訴程序如下:(1)當事人決定上訴后,應當向檢察院提交申訴材料。
民事案件如何申請檢察院抗訴
民事案件申請檢察院抗訴的流程如下民事訴訟的抗訴程序: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民事訴訟的抗訴程序,經審查認為符合抗訴條件的民事訴訟的抗訴程序,應當提請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抗訴。對下級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的案件民事訴訟的抗訴程序,上級人民檢察院應當在三個月內審查終結,并依法作出抗訴或者不抗訴決定。
檢察院受理。當事人決定申訴后,應向檢察院提交抗訴材料,檢察院會在收到抗訴狀后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送達是否受理告知書。檢察院立案。檢察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應做出是否立案的決定書。如果檢察院決定立案的,則會通知申訴人和其他當事人。檢察院審查。
民事案件申請檢察院抗訴的行為有:提交申請、檢察院受理、提交材料、審查材料、提出抗訴等,對于抗訴的具體情況,是需要由檢察院對有關判決的情況進行合法的審查后向法院提出的。
民事案件中檢察院抗訴的條件 民事抗訴的條件。
向檢察院申請。當事人決定申訴后,需要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申請和相關應予抗訴的證明材料,檢察院會在收到申請后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送達是否受理告知書。要求檢察院抗訴的方式為:向檢察院申請。
民事案件向檢察院申訴程序,具體如下:申訴應當遞交申訴狀。
檢察院民事抗訴流程
1、民事案件抗訴流程:檢察院受理。當事人決定申訴后,應向檢察院提交抗訴材料,檢察院會在收到抗訴狀后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送達是否受理告知書。檢察院立案。檢察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應做出是否立案的決定書。如果檢察院決定立案的,則會通知申訴人和其他當事人。檢察院審查。
2、檢察院民事抗訴流程有立案審查、決定提出抗訴、制作抗訴書、派員出席法庭。(一)立案審查作為一種事后監督,人民檢察院主要通過以下幾種途徑發現人民法院裁判的錯誤:第一,當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的申訴;第二,國家權力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轉辦;第三,上級人民檢察院交辦;第四,人民檢察院自行發現。
3、民事案件申請檢察院抗訴的流程如下: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經審查認為符合抗訴條件的,應當提請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抗訴。對下級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的案件,上級人民檢察院應當在三個月內審查終結,并依法作出抗訴或者不抗訴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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