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立案庭收案標準,以及立案庭立案標準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法院立案庭立案流程
- 2、立案庭接到立案材料多久立案
- 3、法院如何分案?法官各司何責?
- 4、直接把立案材料郵寄到當地法院立案庭收嗎?
- 5、如何去法院立案?
- 6、到法院起訴需要那些費用?大概多少?還有那些步驟?
法院立案庭立案流程
法律解析: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 立案 標準和流程不同。 1、民事案件由當事人攜民事 起訴狀 起訴即可立案,刑事案件則要經過公安機關的 立案偵查 ,檢察院的審查起訴,在確定有犯罪事實并且應當當作犯罪處理, 證據 初步無誤,嫌疑人歸案等條件后才會 開庭審理 。 2、刑事案件中的立案一般指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過程,法院開庭審理稱作審判過程。
法律依據:
《 民事訴訟法 》第123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 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img]立案庭接到立案材料多久立案
法院受理案件后,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不符合條件的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訂)》第一百二十三條 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法院如何分案?法官各司何責?
你好
法院分案沒有通行的細則規定。
一般情況下,立案庭收案后先區別屬于哪類(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對于刑事和行政案件,分別移交刑庭和行政庭;對于民事案件,按照最高法院《民事案件案由》和各民庭分分工的規定,移交分管的民事庭。
至于具體承辦人,基本是庭長負責指定具體的承辦人;有的法院采取電腦分案,排期開庭。
以上常見的做法,僅供參考。
直接把立案材料郵寄到當地法院立案庭收嗎?
直接把立案材料的郵寄到當地法院是可以的。
法律分析
當事人通過郵寄方式向法院遞交立案材料的,立案庭應進行收件登記、材料審查和立案指導工作。 當事人郵寄的立案材料應符合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及其他規定要求的形式和內容。
郵寄立案材料中的證據材料不需提供原件,但必須提供當事人明確具體的聯系電話和送達地址。當事人向法院郵寄立案材料的,自信件寄出之日起,視為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信件寄出之日以寄出的郵戳日為準;郵戳日不清晰或者沒有郵戳的,以法院實際收到日為準,但是當事人能夠提出實際郵戳日證據的除外。通過郵政企業以外的快遞企業遞交的,以快遞企業收寄日為準;收寄日不明確的,以法院實際收到為準,但是當事人能夠提出實際收寄日證據的除外。立案庭收到郵寄立案材料后,在審查處理過程中,應將案件基本案情、收到日期、審查情況、審查意見、處理結果等錄入立案審判管理系統。立案人員應在法定審查期限內對郵寄立案材料進行審查處理。郵寄立案信件由立案庭直接簽收的,審查期限自立案庭簽收信件之日起計算;郵寄立案信件由法院收發部門統一簽收后移送立案庭的,或者當事人向其他單位或部門郵寄立案材料,材料被移送立案庭的,審查期限自立案庭接收移轉的信件之日起計算。對于材料齊全,符合立案條件的,應將審查結果告知當事人,并告知其到法院進行身份審核,辦理立案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如何去法院立案?
問題一:如何到法院立案 法院受理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和刑事訴訟。你的立案必須在以上范圍之內。本文主要介紹民事訴訟案件立案。 2、去哪個法院立案 (1)地域管轄。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針對合同案件還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針對侵權案件,還可以由侵權行為地的法院來管轄。所以,你必須到一個有管轄權的法院去立案,才會被受理。比如,被告人戶籍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在北京朝陽區,就應該由北京朝陽區的法院來管轄。 (2)級別管轄。一般的案件都是由區、縣一級的基層法院管轄。如果案件標的額很大,如超過5000萬,就應當在北京一中院或者二中院來受理,而不是區縣的基層法院受理。 3、去該法院的立案庭或者派出法庭立案 基層法院一般都設有派出法庭,有的地方由法院的立案庭統一立案,然后分到下面法庭審理,有的地方則分散到各法庭立案,最好事先打電話咨詢相應法院。 4、需要攜帶哪些資料 (1)民事起訴狀。應當寫明原告信息、被告信息、案由、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致送法院、原告簽名蓋章并注明日期。注意事項:原被告身份信息如果是自然人,應當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工作單位、職務、住址(可以是經常居住地)、聯系電話,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寫準確的名稱(以登記名稱為準)、地址(注冊登記地址,如果實際營業地與登記地址不一致,應同時寫明實際營業地,便于法院送達法律文書)、法定代表人及職務,聯系方式。訴狀應提交多份,法院留一份,每個被告一份由法院發給被告,原告自已也應當保留一份。 (2)當事人身份信息及委托手續。原告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原告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需提供工商局網站查詢的企業信息打印件。如果委托其他公民代理的,還應當提供授權委托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基本證據復印件。總的原則是訴狀所涉及的人、事、物都要有相應的證據。證據復印件應提交多份,法院一份,每個被告一份由法院發給被告,原告自己留存原件開庭時質證。 (4)管轄證據。如果上述當事人身份信息、基本證據能夠包括管轄證據,則無須單獨提交。如果不包括則應當另行提交。比如口頭借款合同,要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那么獲得被告的戶籍登記地址或者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證明就是管轄證據。 (5)再次起訴證據。針對以前起訴過的案件,比如離婚案件要經過六個月才能再行起訴等。 5、立案程序如何 取排隊號――遞交立案材料――審查不合格――修改――審查合格――編立案號――填寫原告送達地址確認書――開具訴訟費繳費通知――去交費窗口或者指定銀行交納訴訟費――換領人民法院訴訟收費專用票據――將票據存檔聯交給立案法官――領取案件受理通知書。這只是一般的程序,具體到各個法院或者各個法院的不同法庭、不同法官做法會有所不同。 6、立案之后的事情 立案成功后,立案的法院或者法庭會在三日內將案件分到具體審判人員手中。書記員會給被告送達起訴狀、給予15天的答辯期等,確定開庭時間后,會通知原告開庭時間、地點及應攜帶的身份證件和證據原件,具體什么時候通知開庭,北京朝陽法院一般是20-30天通知。
問題二:去法院立案要拿怎么手續去?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后,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后,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問題三:如何去 法院立案 拿著起訴狀和證據復印件、身體證復印件,到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去辦理立案手續,同時預交一定的起訴費。
問題四:如何去法院立案 法院受理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和刑事訴訟。你的立案必須在以上范圍之內。本文主要介紹民事訴訟案件立案。 2、去哪個法院立案 (1)地域管轄。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針對合同案件還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針對侵權案件,還可以由侵權行為地的法院來管轄。所以,你必須到一個有管轄權的法院去立案,才會被受理。 (2)級別管轄。一般的案件都是由區、縣一級的基層法院管轄。 3、去該法院的立案庭或者派出法庭立案 基層法院一般都設有派出法庭,有的地方由法院的立案庭統一立案,然后分到下面法庭審理,有的地方則分散到各法庭立案。 4、需要攜帶哪些資料 (1)民事起訴狀。 (2)當事人身份信息及委托手續。(3)基本證據復印件。 (4)管轄證據。 (5)再次起訴證據。 5、立案程序如何 取排隊號――遞交立案材料――審查不合格――修改――審查合格――編立案號――填寫原告送達地址確認書――開具訴訟費繳費通知――去交費窗口或者指定銀行交納訴訟費――換領人民法院訴訟收費專用票據――將票據存檔聯交給立案法官――領取案件受理通知書。6、立案之后的事情 立案成功后,立案的法院或者法庭會在三日內將案件分到具體審判人員手中。
問題五:到法院立案的程序 5分 一、人耿法院收到當事人的訴狀,應當依照法律規定進行審查。
二、人民法院審查立案中,發現原告或者自訴人證明其訴訟請求的主要證據不具備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限期補充證據,并將通知補證情況記錄在案,收到訴狀的時間,從當事人補交有關證據材料之日起開始計算。
三、人民法院收到訴狀和有關證據,應當進行登記,并向原告或者自訴人出具收據。收據中應當注明證據名稱、原件或復制件、收到時間、份數和頁數,復制件必須與原件核對無異后,由負責審查起訴的審判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原告、自訴人也應當簽名或蓋章,收據歸入卷宗。對于不予立案或者原告、自訴人在立案前撤回起訴的,應當將起訴材料退還,并由當事人簽收。
四、對經審查不符合法定受理條件,原告堅持起訴的,應當裁定不予受理;自訴人堅持起訴的,應當裁定駁回。
五、不予受理和駁回起訴的裁定書由負責審查起訴的審判人員制作,報庭長或者院長審批,并由負責審查起訴的審判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行政案件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的裁定書除應報庭長或者院長審批外,應由合議庭成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六、經審查認為起訴符合受理條件的,應填寫立案審批表,由負責審查起訴的審判人員決定立案,其中疑難復雜、新類型案件應報審判長核準以及庭長審批。重大疑難案件報院長審批或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七、經審查決定立案的,應當計算案件受理費通知原告,向原告或者自訴人發出案件受理通知書;將該案的當事人姓名、案由等情況統一編立案號輸入計算機。
八、立案庭決定立案后,應當在二日內將案件移送有關審判庭審理,并辦理移交手續,注明移交日期。經審查決定受理或立案登記的日期為立案日期。 立案人員應當及時將立案日期、移交日期等輸入計算機。
九、當事人的人民法庭起訴,人民法庭經審查認為起訴符合受理條件的,應報庭長批準立案;人民法庭決定立案后,應當及時填寫收案卡片,報基層人民法院立案庭統一編立案號。人民法庭認為起訴不符合受理條件,原告堅持起訴的,由基層人民法院立案庭決定是否立案,立案庭經審查,對符合受理條件的起訴,交由人民法庭審理。
十、當事人不服第一審裁判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發交原審人民法院。
問題六:如何去法院立案打官司?立案需要什么材料和條件?打官司的流程必讀 現在人們的法治觀念增強了。打官司爭取合法權益的意識提高了,可是,當你準備去法院立案打官司時,要注意些什么呢?恐怕對非法律工作者來說,都不是很清楚。為了少碰壁,本律師在這給您一些提示,希望你去法院立案之前作好相應的準備,以免多跑冤枉路,又或者立錯了案,告錯了人,以至于最后輸了官司都是一頭霧水。以下幾點是要注意和做好相關準備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案由規定,起訴的理由有幾百種,比如關于婚姻家庭類的,就有離婚糾紛、離婚后財產糾紛、撫養權糾紛、探望權糾紛、繼承糾紛、析產糾紛、贍養權糾紛等等;又比如商務經濟合同中發生的法律糾紛,就有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租賃合同糾紛等,此外,還有侵權賠償類的糾紛請求,知識產權類的糾紛請求。不一而足,可以說,現實生活的方方面面只要是出了問題基本上都可以找到合適的案由上法院去起訴。上法院起訴,這個受了委屈,權利受了侵犯了人都會做。但是你最起碼要先準備一下,否則法院不會輕易就受理。第一,你得準備一份起訴狀,起訴狀里要寫明原告、被告都是誰,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如果是自然人,就是姓名、民族、性別、住址、工作單位及聯系電話。如果是公司或其它法人,就要寫明公司的名稱,注冊地址、法人代表、聯系電話等。第二,如果你是公司起訴,公司作原告就要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立案人的授權委托書等。如果你起訴的是公司,就需要此公司的工商登記資料查詢信息提交給法院。當然,如果雙方都是自然人,那么作為原告去起訴就得提交自己的身份證復印件了。第三、法律講究的是證據,你要起訴對方,是因為什么,在訴狀中不但要說清楚,而且要有充分的證據。一般來說,立案時不要求很多的證據證明你的訴訟請求,但最基本的證據總得有吧,比如合同糾紛,那么是什么合同,合同的復印件你得帶上;又比如是離婚糾紛,那么最基本的結婚證復印件你得帶上吧,要不怎么證明你們是夫妻關系,不是夫妻關系那還離什么婚呢?如果以上三點你都準備充分的,那么你可以去法院立案打官司了。一般來說,你的立案材料被立案庭的法官受理收上后,他會給你開一張交訴訟費的條子,拿著條子去指定的銀行或收費處將訴訟費交了,再把交費的回單交給立案法官,此時才算你是正式立上了案。那么就可以先回家等待法院的通知了。一般來說,法院會在二周左右給你打來電話,一般是審判庭的書記員給你打來電話,告訴你什么時候開庭,在哪開庭,主審法官的姓名及電話是什么。這期間你就得算好時間,安排好自己的工作生活,提前準備好開庭所需要的證據材料,并且證據的原件都要準備好,因為開庭那天法官要核實證據原件。開庭那天,要提前一些趕到法院等著,進入法庭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到時間了,法官和被告都到庭了以后,就正式開庭了。首先,法官會宣布一下法庭紀律,告知雙方當事人不可在法庭上喧嘩,爭吵,要服從法官指揮。并且會問雙方對主審法官有沒有什么異議,是否要申請法官回避,因為如果法官是一方當事人的親屬或其它利害關系人的就不能審理此案,這是公正的體現。接下來,法官會宣布由原告先宣讀起訴狀,這時候原告就要把起訴狀當庭讀一遍,如果跟自己立案時的起訴狀有些修改,要告訴法官,以便他核對你的訴訟請求。宣讀完后,是由被告發表答辯意見,被告就會針對原告的起訴作出答辯,是不同意呢還是不完全同意還是另有原因,總之要把事實和理由也說出來。法庭同時把雙方的話都會記入筆錄。原、被告的請求和理由都說完后,由雙方出示相關證據,并由對方質證,自己就得說出證據是想要證明什么,而對方就得對證據發表不同的意見或予以反駁。最后是法官調查,詢問原被告一些關于案子本身的內容,其后就是雙......
問題七:怎樣去法院告人 起訴的話要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也就是你朋友的住所的的基層人民法院。若起訴的話,最好請律師,因為有很多程序要走的,而且在法庭辯護方面個人是很難應對的。不過還是建議樓主咨詢下律師,這種情況不一定非得起訴,可以通過律師提供的方式對他施加壓力,讓他盡快還錢。
問題八:到法院立案要錢嗎 人民法院案件受理費標準(速算表)
一、婚姻案件:每件50-300元,超過20萬元的部分收0.5%;
二、侵害人身權案件:每件100-500元,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收1%;超過10萬元的部分收0.5%;
三、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50-100元;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10元;
五、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每件500-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標準;
六、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七、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
八、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九、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50-100元;
十、財產案件收費:
1、1萬元以下:50元:
2、1-10萬元:標的額x2.5%-200元;
3、10-20萬元:標的額x2%+300元;
4、20-50萬元:標的額x1.5%+1300元;
5、50-100萬:標的額x1%+3800元;
6、100-200萬元:標的額x0.9%+4800元;
7、200-500萬元:標的額x0.8%+6800元;
8、500-1000萬元:標的額x0.7%+11800元;
9、1000-2000萬元:標的額x0.6%+21800元;
10、2000萬元以上:標的額x0.5%+41800元。
問題九:怎么查到對方有沒有去法院立案? 只能到法院立案大廳去查
問題十:如何到法院立案 法院受理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和刑事訴訟。你的立案必須在以上范圍之內。本文主要介紹民事訴訟案件立案。 2、去哪個法院立案 (1)地域管轄。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針對合同案件還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針對侵權案件,還可以由侵權行為地的法院來管轄。所以,你必須到一個有管轄權的法院去立案,才會被受理。比如,被告人戶籍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在北京朝陽區,就應該由北京朝陽區的法院來管轄。 (2)級別管轄。一般的案件都是由區、縣一級的基層法院管轄。如果案件標的額很大,如超過5000萬,就應當在北京一中院或者二中院來受理,而不是區縣的基層法院受理。 3、去該法院的立案庭或者派出法庭立案 基層法院一般都設有派出法庭,有的地方由法院的立案庭統一立案,然后分到下面法庭審理,有的地方則分散到各法庭立案,最好事先打電話咨詢相應法院。 4、需要攜帶哪些資料 (1)民事起訴狀。應當寫明原告信息、被告信息、案由、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致送法院、原告簽名蓋章并注明日期。注意事項:原被告身份信息如果是自然人,應當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工作單位、職務、住址(可以是經常居住地)、聯系電話,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寫準確的名稱(以登記名稱為準)、地址(注冊登記地址,如果實際營業地與登記地址不一致,應同時寫明實際營業地,便于法院送達法律文書)、法定代表人及職務,聯系方式。訴狀應提交多份,法院留一份,每個被告一份由法院發給被告,原告自已也應當保留一份。 (2)當事人身份信息及委托手續。原告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原告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需提供工商局網站查詢的企業信息打印件。如果委托其他公民代理的,還應當提供授權委托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基本證據復印件。總的原則是訴狀所涉及的人、事、物都要有相應的證據。證據復印件應提交多份,法院一份,每個被告一份由法院發給被告,原告自己留存原件開庭時質證。 (4)管轄證據。如果上述當事人身份信息、基本證據能夠包括管轄證據,則無須單獨提交。如果不包括則應當另行提交。比如口頭借款合同,要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那么獲得被告的戶籍登記地址或者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證明就是管轄證據。 (5)再次起訴證據。針對以前起訴過的案件,比如離婚案件要經過六個月才能再行起訴等。 5、立案程序如何 取排隊號――遞交立案材料――審查不合格――修改――審查合格――編立案號――填寫原告送達地址確認書――開具訴訟費繳費通知――去交費窗口或者指定銀行交納訴訟費――換領人民法院訴訟收費專用票據――將票據存檔聯交給立案法官――領取案件受理通知書。這只是一般的程序,具體到各個法院或者各個法院的不同法庭、不同法官做法會有所不同。 6、立案之后的事情 立案成功后,立案的法院或者法庭會在三日內將案件分到具體審判人員手中。書記員會給被告送達起訴狀、給予15天的答辯期等,確定開庭時間后,會通知原告開庭時間、地點及應攜帶的身份證件和證據原件,具體什么時候通知開庭,北京朝陽法院一般是20-30天通知。
到法院起訴需要那些費用?大概多少?還有那些步驟?
1。起訴到法院需要繳納案件受理費,此費用由原告先交納,最后由敗訴方承擔。
2。具體標準:人民法院立案收費標準: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
3、步驟:
寫起訴狀、立案、送傳票、被告答辯、雙方舉證、開庭、判決、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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