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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回避的對象有哪些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應到回避的對象:適用回避制度的人員包括: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參與偵查、起訴、審判活動的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
刑事訴訟中的回避,是指與案件本身或案件當事人有利害關系或者其刑事訴訟應到回避的對象他特殊關系的偵查、檢察和審判人員,包括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不得參加本案處理工作的一項訴訟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申請回避的情形包括: 案件當事人或其近親屬; 案件當事人或其近親屬與案件有利害關系; 曾擔任過案件證人、鑒定人、辯護人或訴訟代理人; 與案件當事人有其他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關系。
申請回避的對象都有什么
【法律分析】:回避適用的對象,包括審判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員、勘驗人員,其中審判人員既包括審判員,也包括陪審員。上述人員遇有下列情形時,應予以回避: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
回避制度的適用對象主要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審判人員或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與本案有利害關系。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
回避的適用對象包括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
訴訟過程中哪些人需要回避
1、回避的適用對象包括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
2、在刑事訴訟程序中,以下人士需遵守回避規則:審判官、檢察官、調查者、書記員、口譯員及鑒證專家等。所謂“刑事訴訟中的回避”,即指該與案件或其當事人具備任何利害關系或其他特定關系的偵查、檢察以及審判人員(包括書記員、口譯員和鑒證專家),均無權參與該案的處置。
3、在刑事訴訟程序中,審判員、檢查員、偵查員、地方法院或省檢察院檢察長及公安機關主要負責人均須在特定情況下回避。依照我國《刑事訴訟法》,院長的回避需由所在法院審判委員會決定;而檢察長與公安機關負責人則由其所在的同等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決定。
4、回避情形的法律規定:當事人與審判人員有親屬關系;審判人員與案件有直接的利害關系;審判人員曾經作為證人、鑒定人參與該案件;審判人員與案件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審理;審判人員曾經代理過案件當事人;審判人員在該案件中有其他行為,可能影響案件的公正審理。
申請回避的對象有誰呢
1、【法律分析】:回避適用的對象,包括審判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員、勘驗人員,其中審判人員既包括審判員,也包括陪審員。上述人員遇有下列情形時,應予以回避: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
2、回避制度的適用對象主要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審判人員或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與本案有利害關系。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
3、回避的適用對象包括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
4、在法律訴訟中,當事人有權申請進行回避的對象主要包括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等。具體而言,以下情形可能導致當事人申請回避: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或偵查人員本人是案件當事人或其近親屬。 他們或其近親屬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 他們曾經擔任過案件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
申請回避的對象應該都有哪些人
1、回避的適用對象包括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
2、在法律訴訟中,當事人有權申請進行回避的對象主要包括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等。具體而言,以下情形可能導致當事人申請回避: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或偵查人員本人是案件當事人或其近親屬。 他們或其近親屬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 他們曾經擔任過案件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
3、法律分析:回避適用的對象,包括審判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員、勘驗人員,其中審判人員既包括審判員,也包括陪審員。上述人員遇有下列情形時,應予以回避;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
刑事訴訟回避適用人員對象有哪些
法律分析:適用回避制度的人員包括: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參與偵查、起訴、審判活動的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
適用回避制度的人員包括:(1)審判人員;(2)檢察人員;(3)偵查人員;(4)參與偵查、起訴、審判活動的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
審判官、檢察官、調查者、書記員、口譯員及鑒證專家等。所謂“刑事訴訟中的回避”,即指該與案件或其當事人具備任何利害關系或其他特定關系的偵查、檢察以及審判人員(包括書記員、口譯員和鑒證專家),均無權參與該案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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