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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第204條
1、法律主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在法庭審判過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響審判進行的,可以延期審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重新鑒定或者勘驗的; (二)檢察人員發現提起公訴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建議的; (三)由于申請回避而不能進行審判的。
2、《刑訴法》204條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不適用調解。
3、一般是由于證據不足而退回?!缎淌略V訟法》第204條在法庭審判過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響審判進行的,可以延期審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重新鑒定或者勘驗的。(二)檢察人員發現提起公訴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建議的。法院退回檢察院的情形:1。
刑事案件民事索賠有哪些類型?
刑事案件民事索賠有侵犯人身權的和侵犯財產權兩種賠償類型。侵犯人身權包括三種冤獄刑事訴訟法錯判,錯捕、錯拘和錯判刑事訴訟法錯判,還有用毆打、使用警械等暴力行為危害公民身體和生命健康的情況刑事訴訟法錯判,侵犯財產權即違法凍結、扣押財產等行為,遇到這些公民有權提起民事訴訟索賠。
刑事案件民事賠償范圍是包括只賠償直接物質方面的損失,按照犯罪行為給被害人所造成的直接損失來進行賠償,一般情況下是不包括死亡賠償金和殘疾賠償金的。是經過調整愿意多賠的話,也是不會過多限制。
財產損害賠償。(1)因犯罪行為而遭受損壞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刑事訴訟法錯判他組織的財物損失。(2)犯罪行為損壞的財物所必然產生的經濟損失。
關于實施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規定
1、管轄 根據刑事訴訟法對案件管轄的分工規定刑事訴訟法錯判,人民檢察院負責貪污 *** 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 *** 利的犯罪。涉稅案件則由公安機關負責立案偵查刑事訴訟法錯判,人民檢察院不再受理。
2、關于實施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規定對于確保刑事訴訟活動的規范化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義。立案與偵查階段 在立案與偵查階段刑事訴訟法錯判,規定要求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等機關必須嚴格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立案刑事訴訟法錯判,不得隨意擴大或縮小立案范圍。
3、在2012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以及司法部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聯合發布刑事訴訟法錯判了一項重要的法律文件,名為《關于實施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規定》。這項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以期進一步細化和補充刑事訴訟法的相關實踐操作。
4、關于實施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中,對于辯護代理的參與人員有明確限制。首先,現職人員、陪審員、特定外國人或無國籍人以及與案件有直接利益關系的人,除非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監護人或近親屬,否則不得擔任辯護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者同樣不得擔任。
刑事可以申請抗訴程序嗎?
刑事可以申請抗訴程序刑事訴訟法錯判,對于刑事判決刑事訴訟法錯判的相關情況有認定存在異議的刑事訴訟法錯判,或者認為證據不足的、存在錯判的情況下刑事訴訟法錯判,是可以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申請抗訴的,具體情況下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處理。
刑事案件中若對法院的判決持有異議,有權向檢察院申請抗訴。抗訴作為檢察院對法院審判進行法律監督的重要手段,分為依上訴程序和依審判監督程序兩種方式。針對未生效的判決或裁定,案件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檢察院,需在法定的抗訴期限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在對一審或者二審的判決不服是可以提起抗訴的,那么在提起抗訴時需要當事人在受到判決書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然后人民法院在接受到抗訴申請后也是需要在五天內做出答復,如果是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是在十天之內完成。
依據刑事訴訟法錯判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案件是有審判監督程序的,如果對案件判決不服的,是可以申請再審或者抗訴的。
不服刑事判決不能直接向最高檢申請抗訴?!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時候,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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