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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17條規定的是什么
1、刑法第十七條的內容主要是關于不同年齡段的人犯罪時應負的刑事責任,以及相應的處罰原則。具體來說: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但不滿十六周歲的人,如果犯下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 *** 、搶劫、販賣 *** 、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等嚴重罪行,也應當負刑事責任。
2、刑法第17條第3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這款規定體現了我國法律對未成年犯罪者的特殊保護和關懷。由于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尚未成熟,他們在判斷和行為控制上可能存在一定的局限,因此,在處理未成年人犯罪時,法律傾向于給予更為寬大的處理。
3、我國《刑法》第17條內容涉及到未成年人犯罪的責任。已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應負刑事責任。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若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 *** 、搶劫、販賣 *** 、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等罪名,則亦需承擔法律責任。
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不公開審理的案件,被告人的年齡是何時的年齡?
在刑事審判過程中刑事訴訟法的年齡,如果被告人在審判時 *** 周歲,法庭將不公開審理該案件。這一規定旨在保護未成年人的隱私權和避免其在社會上受到不必要的關注與壓力。具體而言,《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明確指出,針對不滿十八周歲的被告人,法庭不得公開審理其案件。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十四歲以上不滿十六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而十六歲以上不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通常也不公開審理。這主要是為刑事訴訟法的年齡了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避免他們在社會輿論的壓力下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在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時,法庭會特別關注被告人的年齡問題。
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當庭宣布不公開審理的理由。《刑事訴訟法解釋》第四百六十七條,開庭審理時被告人不滿十八周歲的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經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學校和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可以派代表到場。
故表述正確。特殊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審判的時候被告人不滿十八周歲的案件,不公開審理。但是,經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學校和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可以派代表到場。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但是,涉及國家秘密或個人隱私的案件,不公開審理。對于十四歲以上不滿十六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十六歲以上不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開審理。
多大年齡可以免予刑事拘留
1、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70歲以上的人免于刑事拘留。但是,考慮到年齡較大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適用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根據規定,對于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根據規定取保候審的條件,其中包括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情況。
2、涉及到免于拘留處罰的,主要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年齡超過70周歲的,如果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最終不執行政行拘留處罰,但僅限于行政拘留的處罰。
3、我國法律沒有規定不能刑事拘留的年齡。如果犯罪嫌疑人年齡較大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適用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在治安案件中,70周歲以上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與刑事拘留有本質區別)我國刑法規定了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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