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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需要哪些證據
民事訴訟八大證據種類包括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鑒定意見、勘驗筆錄和缺席證據。在民事訴訟中,為了證明自己的權利或者義務存在或不存在,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常見的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鑒定意見、勘驗筆錄和缺席證據。
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據種類有: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當事人的陳述、財產、電子數據等。在中國民事訴訟中,法院判決案件的依據是事實和證據。
法律分析:(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
民事訴訟的八種證據是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以及鑒定意見勘驗筆錄。根據我們國家《民事訴訟法》當中明確的規定,這是屬于證據的8種形式,當然還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書證必須是符合證據三性要求。
民事起訴狀,需要根據被告的人數來提供副本,當然法院是需要起訴狀原件。主要的證據材料,同樣也是需要根據被告的人數確定副本,此時可以對證據材料進行復印。原被告雙方的身份證明。有委托他人訴訟的,則需要出具授權委托書和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但同時也需要對原件進行查驗。
因此,物證是民事訴訟中重要的證據之一。民事訴訟中常見的物證有:爭議的標的物(房屋、物品等);侵權所損害的物體(加工的物品、衣物等);遺留的痕跡(印記、指紋)等等。視聽資料。視聽資料,是指利用錄音、錄像、電子計算機儲存的資料和數據等來證明案件事實的一種證據。
民事起訴狀證據的種類包括什么?
1、民事起訴狀證據的種類包括七種,分別是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以及勘驗筆錄。在我國的民事訴訟的程序中,我國的*根據現有原被告的證據,充分核實雙方證據材料的合法性、合理性,綜合全案依法做出判決。 民事起訴狀證據的種類包括什么?當事人陳述。
2、書證:這類證據包括以文字、符號記錄或表示的文書,用以證明待證事實,例如合同、書信、文件和票據。書證在民事訴訟中廣泛應用。 物證:物證是通過物品的外形、特征、質量等來展示待證事實的一部分或全部。例如,質量不合格的家具或被汽車撞壞的自行車。
3、民事訴訟法中的證據種類(一)書證。是指以文字、符號所記錄或表示的,以證明待證事實的文書。比如合同、書信、文件、票據等。書證是民事訴訟中普遍并大量應用的一種證據。(二)物證。是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質量等說明待證事實的一部或全部的物品。
證據的種類
1、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證據種類有以下幾種:書證。指以文字、符號所記錄或者表示的以證明待證事實的文書。物證。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質量等說明待證事實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物品。視聽資料。指用錄音、錄像的方法記錄下來的有關案件事實的材料證人證言。
2、八大證據種類,具體如下:(1)物證;(2)書證。(3)證人證言。(4)被害人陳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6)鑒定意見。(7)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8)視聽資料。
3、法律分析:在我國刑事訴訟中,法律規定的八大證據種類為: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鑒定意見;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條 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民事訴訟法證據種類包括什么?
1、法律分析: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證據有: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
2、法律分析:民事訴訟證據包括當事人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種類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
3、法律分析:民事訴訟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另外,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4、是指利用錄音、錄像、電子計算機儲存的資料和數據等來證明案件事實的一種證據;(4)證人證言。只要知道案件事實,能夠正確表達自己意志的人,都可以做為證人出庭作證。
5、民事訴訟八大證據種類包括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鑒定意見、勘驗筆錄和缺席證據。在民事訴訟中,為了證明自己的權利或者義務存在或不存在,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常見的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鑒定意見、勘驗筆錄和缺席證據。
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八種證據都是什么
民事訴訟八大證據種類包括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鑒定意見、勘驗筆錄和缺席證據。在民事訴訟中,為了證明自己的權利或者義務存在或不存在,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常見的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鑒定意見、勘驗筆錄和缺席證據。
書證;物證;視聽材料;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鑒定結論;勘驗筆錄。以上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民事訴訟證據種類包括幾種根據民事訴訟法律規定的民事訴訟證據的表現形式為標準,我國民事訴訟證據的表現形式可以分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電子數據、鑒定結論、勘驗筆錄八種。
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八種證據如下: 當事人的陳述:當事人對案件事實的口頭或書面陳述。 書證:以文字、符號、圖形等方式記載的內容,用以證明案件事實的書面材料。 物證:以其外部特征、物質屬性、所處位置等證明案件事實的實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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