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個體戶店面員工突然辭職,沒有得到同意即走人,現在鬧經濟糾紛(工資
1、個體戶店面員工在沒有得到同意的情況下突然辭職,現在出現了經濟糾紛,特別是關于工資的問題。 根據中國的勞動合同法,如果員工在未滿一年且未簽訂書面合同的情況下離職,雇主應支付額外的工資作為補償。
2、這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在這個情況下如果是因員工自身原因要辭職,前提是你沒有過錯,他應該提前30天向你提出辭職,否則你也可以要求他賠償損失。勞動合同法的適用范圍是包括個體工商戶的。鑒于以上分析,建議你們協商解決,有需要可以向當地律所咨詢。
3、一般是執行用人單位的管理制度,用人單位沒有管理制度的,可參照“用人單位多支付一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可以扣一個月的工資。所以,勞動者應當依法按程序申請解除勞動合同,避免違法成本。
公司法有哪條明確規定說有經濟糾紛的情況下企業不能降資嗎?
1、公司法并沒有關于工資(員工工資調整)方面的規定。關于工資(勞動者報酬)的規定,主要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中。公司(用人單位)有經濟糾紛或有官司,不妨礙公司正常調整工資(提高工資或降低工資)。
2、公司有負債是可以進行減資的。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在特定條件下可以依法減少注冊資本,這些條件包括資本過剩、虧損嚴重等。在實施減資時,公司必須遵守一定的程序,包括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通知債權人并在報紙上公告等。債權人有權在規定時間內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的擔保。
3、公司減資,無論是否造成剩余資本少于法定標準的情況,都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為了切實貫徹資本確定原則,確保交易安全,減資要從法律上嚴加控制。按照資本不變原則,原則上公司的資本是不允許減少的。考慮到一些具體情況我國法律允許減少資本,但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4、按照資本不變原則,公司的資本是不允許減少的。我國法律允許減少資本,但需明確一定的條件:原有公司資本過多,形成資本過剩,再保持資本不變,就會導致資本在公司中的閑置和浪費,也增加了分紅的負擔。公司嚴重虧損,資本總額與其實有資產懸殊過大,公司資本已失去應有的證明公司資信狀況的法律意義。
5、新公司法允許有限責任公司減資。公司減資,無論是否造成剩余資本少于法定標準的情況,都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為了切實貫徹資本確定原則,確保交易安全,減資要從法律上嚴加控制。按照資本不變原則,原則上公司的資本是不允許減少的。考慮到一些具體情況我國法律允許減少資本,但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公司與個人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
法律分析:雙方可以先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調解、仲裁和訴訟等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具體何種方式最為有效管轄還是要看當事人個人的意愿。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法律分析:解決經濟糾紛的途徑和方式有四種,分別是:雙方協商處理解決經濟糾紛 這種作法可節省費用,而且氣氛和緩,活性大,有利于雙方貿易關系的發展。他人調解處理解決經濟糾紛 需要雙方都非常信任的第三方居中調解。
經濟糾紛解決的途徑有哪四種經濟糾紛解決的途徑如下:(1)雙方協商處理解決經濟糾紛;(2)他人調解處理解決經濟糾紛;(3)指定機構仲裁解決經濟糾紛;(4)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途徑解決糾紛。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