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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必要共同訴訟參與人參與訴訟的方法有什么?
- 2、原告就訴的客體合并起訴,人民法院認為各客體間不具關聯(lián)性的可駁回起訴...
- 3、關于民事訴訟中訴的客體合并,請問客體合并的法條依據(jù)是什么?或者有沒有...
- 4、民事訴訟共同訴訟的概念是什么?
必要共同訴訟參與人參與訴訟的方法有什么?
1、若當事人一方人數(shù)眾多民事訴訟客體的合并,可以由當事人推選代表民事訴訟客體的合并,由代表到法院參加共同訴訟。若存在變更參與訴訟民事訴訟客體的合并的代表或放棄訴訟請求民事訴訟客體的合并的情況民事訴訟客體的合并,必須經(jīng)過被代表人的同意才可以,否則是無效的行為。
2、在必要共同訴訟中,由于訴訟標的具有同一性,法院只能進行合并審理和判決。這意味著所有涉及同一訴訟標的的當事人,必須同時起訴或應訴,否則其資格將被取消。因此,在起訴或應訴過程中,如果部分當事人未參與訴訟,則需要追加這些當事人。當事人追加可以由法院主動進行,或根據(jù)參與訴訟的當事人申請追加。
3、在必要共同訴訟中,其中一個人找不到的,當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判決,符合起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立案審理,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可以通過公告的方法通知其他人參加訴訟,反正人民法院不可以以另一方找不到而不予受理的。
原告就訴的客體合并起訴,人民法院認為各客體間不具關聯(lián)性的可駁回起訴...
1、法律并未規(guī)定此種情形必須合并起訴,人民法院可根據(jù)案件的具體情況依職權作出決定。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因多份合同所涉內(nèi)容不同,分屬不同法律關系,原審法院認為三項工程不具有關聯(lián)性,不具備合并起訴的基礎,裁定駁回起訴,并釋明當事人應分別提起訴訟,這一裁定并無不當。
2、首先,主體和客體不適格。例如,原告不具備起訴資格或被告出現(xiàn)錯誤時,法院可以裁定駁回起訴。例如,甲為某公司股東,其對公司進行起訴要求分紅,但根據(jù)公司法,股東有權分紅的前提是已經(jīng)完成對公司利潤的分配,因此甲在公司利潤未分配的情況下起訴,法院可以裁定駁回起訴。其次,管轄錯誤。
3、起訴狀內(nèi)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錯誤的,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一次性告知當事人需要補正的內(nèi)容。不得未經(jīng)指導和釋明即以起訴不符合條件為由不接收起訴狀。
4、駁回訴訟請求是指人民法院對原告的起訴請求或被告的反訴請求及有獨立請求權利的第三人提出的訴訟主張,經(jīng)立案審理或者合并審理后,依照法律規(guī)定對上述訴訟主體的全部或部分訴訟請求和主張判決不予支持。駁回訴訟請求,是處理實體問題,所以是用判決書。
5、對這種訴訟,人民法院既可以合并審理,又可以分開審理。(二)訴的客體合并 訴的客體合并,是指人民法院對同一原告向同一被告提出的兩個以上的訴訟訴訟請求,合于同一訴訟程序中審理。在審判實踐中,訴的客體合并是經(jīng)常遇到的。
關于民事訴訟中訴的客體合并,請問客體合并的法條依據(jù)是什么?或者有沒有...
1、比較典型的訴訟客體合并是原告在訴訟過程中增加訴訟請求,它針對的是同一被告,同一訴訟標的,所以合并進行審理。法條依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并審理。
2、訴的主、客體合并是指人民法院在訴的合并審理過程中既有主體合并的內(nèi)容,又有客體合并的內(nèi)容。如在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的訴訟中,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是以本訴中的原告、被告作為被告提起訴訟而參加訴訟的,從這個意義上講,是訴的主體合并。
3、一) 客觀的預備合并:同一原告對于同一被告提起之兩個以上不能并存的訴,請求法院先審理其中一個訴(先位之訴),如果法院判定先位之訴無理由,再請求法院審理后備的訴(預備之訴)。
4、法律并未規(guī)定此種情形必須合并起訴,人民法院可根據(jù)案件的具體情況依職權作出決定。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因多份合同所涉內(nèi)容不同,分屬不同法律關系,原審法院認為三項工程不具有關聯(lián)性,不具備合并起訴的基礎,裁定駁回起訴,并釋明當事人應分別提起訴訟,這一裁定并無不當。
民事訴訟共同訴訟的概念是什么?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客體的合并:共同訴訟是指原告或被告一方為兩人以上民事訴訟客體的合并,訴訟客體相同,并且訴訟主張一致。具體而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共同訴訟中要求當事人一方是兩個以上民事訴訟客體的合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只有當一方或雙方為兩人以上的當事人在同一訴訟程序中進行訴訟時,才能成為共同訴訟。共同訴訟中的訴訟標是相同的。
民事訴訟共同訴訟的概念是:民事訴訟是公民之間就有關矛盾事項而提出的訴訟,而共同訴訟一般是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以上的訴訟等,具體情況下共同訴訟也是屬于民事訴訟的一種形式,要嚴格按照法律規(guī)定執(zhí)行。
必要的共同訴訟是指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兩人或兩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須合并審理的訴訟。要共同訴訟中的共同訴訟人就是必要的共同訴訟人。同時二人也必須共同起訴,因為如果一方起訴,法院也會追加另一方作為共同原告參與訴訟的。
共同訴訟是指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兩人(含兩人)以上的訴訟。共同訴訟的形成是由于在某些糾紛所引發(fā)的訴訟中,原告或被告一方或雙方均是多數(shù),這就形成民事訴訟客體的合并了共同訴訟。共同訴訟簡化了訴訟程序,避免法院在同一事件處理上作出矛盾的判決,也屬于訴的合并。
共同訴訟是指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兩人(含兩人)以上的訴訟。在通常情況下,民事訴訟的原告一方或被告一方都只有一人。但在某些糾紛中,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均為兩人以上,形成訴訟時,原告或被告一方或雙方均是多數(shù),這就形成了一種特殊的訴訟形態(tài)共同訴訟。
在我國 民事訴訟法 中,共同訴訟有必要共同訴訟和普通共同訴訟兩種類型。其中爭議的訴訟標的是同一的共同訴訟,是必要共同訴訟;爭議的訴訟標的是同種類的共同訴訟,是普通共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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