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國路政處罰標準有了新的調整和規定。下面將為您詳細介紹這些標準。
一、超速行駛
超速行駛是指車輛在限速標志規定的車速范圍內行駛時,超過規定的車速的行為。超速行駛的處罰金額如下
1.超速10%以下,罰款100元;
2.超速10%以上但不超過20%,
3.超速20%以上但不超過50%,罰款500元;
4.超速50%以上,罰款2000元,并吊銷駕駛證。
二、違反禁令標志、標線
違反禁令標志、標線是指車輛駕駛員在禁止通行、禁止超車、禁止掉頭等標志、標線所規定范圍內,仍然進行相應行為的行為。違反禁令標志、標線的處罰金額如下
1.違反禁止通行標志、
2.違反禁止超車標志、
3.違反禁止掉頭標志、罰款200元。
三、酒后駕駛
酒后駕駛是指駕駛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輛的行為。酒后駕駛的處罰金額如下
gl,罰款1000元,并扣留駕駛證6個月;
glgl,罰款2000元,并吊銷駕駛證6個月;
gl以上,罰款5000元,并吊銷駕駛證12個月。
四、其他違法行為
除以上三種違法行為外,還有一些其他的違法行為也將受到相應的處罰,如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未按規定停車等。其他違法行為的處罰金額如下
1.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2.未按規定停車,罰款200元。
總體來看,2016年的路政處罰標準對于違法行為進行了更加嚴格的規定和處罰,旨在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減少交通事故發生。希望廣大駕駛員們能夠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做到文明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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