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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的五大程序分別是什么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的五大程序分別是: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審判、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條 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準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
刑事訴訟法的五大程序有: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審判、執行。首先由公安機關進行立案偵查,偵查終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認為構成犯罪,且證據確實充分的,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進行審判,判決生效后進行執行。
刑事訴訟法的五大程序有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審判、執行。刑事訴訟是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偵查機關在當事人以及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決被追訴者刑事責任問題的訴訟活動。
刑事訴訟法的五大程序分別是什么立案社會上出現了涉嫌犯罪的事件,偵查機關可能是基于有關單位或個人報案、控告、舉報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等原因而介入,進行初步的調查后,如果認為這一事件中存在犯罪事實并應該對犯罪人追究刑事責任,則予以立案,從而啟動了刑事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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