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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被害人提請檢察院抗訴的時間是多久?
1、刑事案被害人提請檢察院抗訴的時間是五日。受害人申請檢察院抗訴的時間一般是自收到判決書時開始計算,如果是一審判決的是五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后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
2、刑事案件檢察院的抗訴期限是十天。檢察院對刑事案件抗訴案件的抗訴期一般是十天,從收到判決書的第二天開始計算。抗訴只能是由人民檢察院來完成的,人民檢察院如果認同刑事法庭的審判結果,但是受害者對刑事法庭的判決結果不滿意的話,受害者或者犯罪嫌疑人只能提出上訴,而不是抗訴。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當中規定的抗訴的期限是收到判決書以后的5天之內,受害者對一審的判決有爭議的,需要向人民檢察院遞交抗訴申請書,人民檢察院收到抗訴申請書以后,應該在5天之內答復當事人,只有檢察院才能向法院提出抗訴。
4、刑事案被害人提請檢察院抗訴的時間是:五日。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受害人申請檢察院抗訴的時間一般是自收到判決書時開始計算,如果是一審判決的是五日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后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
5、刑事案件檢察院抗訴期限是五日、或者是十日。《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后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后五日以內,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并且答復請求人。
6、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后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后五日以內,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并且答復請求人。
刑事案件一審判決,第二日被告不服去上訴,二審需要幾個月呢?
1、【刑事案件一審判決,第二日被告不服去上訴,二審需要幾個月呢?】一般情況下2個月.【依據】《刑訴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
2、一,民事上訴: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刑事訴訟時間表最新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刑事訴訟時間表最新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二,刑事上訴: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審結,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
3、法律主觀:刑事案件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服上訴到二審的,大概一個月左右開庭,并且該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延長二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4、一般來說,一審判決不服上訴到二審,3個月之內開庭。我國法院審理案件是二審終審制,經過二審之后就屬于終審判決了。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準。
檢察院批捕什么時間開庭?
1、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正常情況下,需要4-6個月的時間開庭。【法律依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2、被檢察院批捕后多久開庭檢察院批捕后,一般還需要三個月左右才開庭。根據法律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通常不得超過二個月;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期限為一個月;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決定開庭審理的,會在開庭前通知當事人。
3、批捕后到檢查院最快什么時間開庭:批準逮捕后一般情況會在3個月內起訴到法院開庭審理,案情復雜延長的話就說不準了,但最多不應該超過12個月。公安機關偵查完畢后,會把案件移交給檢察院審查起訴,審查起訴時間一般為一個月。
4、根據法律規定,檢察機關一旦作出批準逮捕的決定后,一般情況下在三個月內將會將案件提交至法院進行開庭審理(其中包括兩個月的偵查期和一個月的審查起訴期)。若案情較為復雜且需延長審限,則其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2024刑事訴訟辦案流程表是什么?
1、刑事訴訟辦案流程表有三個階段,分別是偵查、審查起訴和司法判決三個程序,不同的程序由不同的司法機關來進行處理,最后由法院根據犯罪事實的認定和相關證據的情況來進行判罰處理。刑事訴訟辦案流程表是什么?偵查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2、網絡來源,僅供交流學習,版權歸屬原作者。本文介紹2024年最新刑事案件流程。刑事案件涉及刑法行為,流程分為三階段:偵查、審查起訴和審判。偵查階段:嫌疑人被拘留,家屬在24小時內收到拘留通知書或接到警官電話。家屬可委托律師探視、存錢,刑事拘留最長37天。
3、刑事申訴的審查。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接受申訴后應進行全面審查。審查結果的處理。原終審人民法院對刑事申訴進行審查后,認為原判決、裁定正確的,則說服、教育申訴人,使其服判息訴;對堅持無理申訴的,可以用書面通知駁回。
4、審查起訴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見。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自訴案件的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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