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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法律責任競合
- 2、行政處罰后是否還能刑事追究
- 3、法律責任競合的概念或定義
法律責任競合
法律責任競合的概念:法律責任競合是指由于某種法律事實的出現,導致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法律責任產生,而這些責任之間相互沖突的現象。法律責任競合的特點:數個法律責任的主體為同一法律主體;責任主體實施了一個行為;該行為符合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法律責任構成要件;數個法律責任之間相互沖突。
法律分析:法律責任的競合,是指由于某種法律事實的出現,導致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法律責任產生,而這些責任之間相互沖突的現象。
法律分析:法律責任的競合,是指由于某種法律事實的出現,導致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法律責任產生,而這些責任之間相互沖突,但又不能同時追究,只能追究其一,這種情況即是法律責任的競合。
法律責任競合是指行為人的行為觸犯了兩個或兩個以上法律的禁止性規定,行為人因此要受到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法律的管轄,并根據管轄法律的規定承擔具體的法律責任,權利人可選擇適用相關的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所謂法律上的競合,也稱法律責任的競合,是指由于某種法律事實的出現,導致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法律責任產生,而這些責任之間相互沖突的現象。
行政處罰后是否還能刑事追究
行政處罰后還能追究刑事責任。如果相關的行為違反法律當中的規定不清晰行政訴訟和刑事訴訟競合,是屬于一種行政違法行為,同時也是屬于一種刑事犯罪行為的情況之下,那么是可以在對此進行行政處罰之后再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分析行政訴訟和刑事訴訟競合:還能。如果公安機關給予行為人行政處罰后,又發現其行為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行政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應將其轉為刑事案件辦理或者移送有權處理的主管機關、部門辦理,無需撤銷行政案件。
行政處罰后是可以進行刑事追究的。行政機關對當事人的行政處罰結束后,若發現其行為構成犯罪,應當依法追究行政責任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違法行為構成犯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
法律主觀:作出行政處罰后,對于構成犯罪的行為人依然能追究其相應的刑事責任。依據行政訴訟和刑事訴訟競合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構成行政訴訟和刑事訴訟競合了犯罪的,不能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
行政處罰后,若發現行為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追究刑事責任。違法行為性質嚴重且構成犯罪,既追究刑事責任,也適用行政處罰。行政違法行為若構成犯罪,應轉刑事案件或移主管機關辦理,無需撤銷行政案件。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不再給予行政處罰,除非法律有特殊規定。
法律責任競合的概念或定義
法律分析:法律責任競合的概念:法律責任競合是指由于某種法律事實的出現,導致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法律責任產生,而這些責任之間相互沖突的現象。法律責任競合的特點:數個法律責任的主體為同一法律主體;責任主體實施了一個行為;該行為符合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法律責任構成要件;數個法律責任之間相互沖突。
法律責任的競合,是指由于某種法律事實的出現,導致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法律責任產生,而這些責任之間相互沖突,但又不能同時追究,只能追究其一,這種情況即是法律責任的競合。競合,從語義上講,是競相符合或同時該當之意,即同一行為同時符合不同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從而導致了不同法律責任間的沖突。
法律分析:法律責任競合是指由于某種法律事實的出現,導致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法律責任產生,而這些責任之間相互沖突的現象。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法律責任競合是指行為人的行為觸犯了兩個或兩個以上法律的禁止性規定,行為人因此要受到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法律的管轄,并根據管轄法律的規定承擔具體的法律責任,權利人可選擇適用相關的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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