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法行為被交警處罰后,當事人可以進行申述。本文介紹了交警處罰不服申述的寫作技巧和注意事項,以幫助當事人申述成功。
1. 申述的時限
當事人收到交警處罰決定書后,應在15日內提出申述。如果逾期未申述,將被視為放棄申述權。
2. 申述的方式
當事人可以書面申述,也可以口頭申述。建議當事人書面申述,以便留下證據。
3. 申述的內容
當事人的申述應當圍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
(1)事實認定是否準確當事人可以就交通違法行為的事實認定提出異議,提供證據加以證明。
(2)處罰是否合法當事人可以就交警的處罰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提出異議。
(3)處罰是否適當當事人可以就交警處罰的種類和數額是否適當提出異議。
4. 申述的語言
當事人在申述中應注意措辭,不要使用過激的言辭,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爭議。同時,申述應當簡明扼要,突出重點。
5. 提供證據
當事人在申述中應當提供證據,以證明自己的主張。證據可以是目擊證人證言、照片、錄像等。
6. 申述的途徑
當事人可以將申述材料直接提交給處罰機關,也可以通過郵寄、傳真等方式提交。
總之,當事人進行交警處罰不服申述時,應當認真準備,提供充分的證據,以確保申述成功。同時,要注意申述的時限和方式,以免影響申述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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