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6座以下的面包車只能載客6人,超員會被視為違反交通安全法規。如果6座面包車超員,駕駛員將面臨罰款、扣分等處罰。
具體來說,如果6座面包車超員,駕駛員將被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并扣除3分。同時,如果超員情況屬于嚴重違法行為,駕駛員還可能會被吊銷駕駛證。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超員情況嚴重,超員人數超過車輛核定載客人數的50%以上,或者超員人數達到車輛核定載客人數的2倍以上,將被視為危險駕駛行為,屬于嚴重違法行為。此時,駕駛員將被處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并扣除6分。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如果造成嚴重后果,駕駛員還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總之,6座面包車超員是違反交通安全法規的行為,駕駛員將面臨罰款、扣分等處罰。因此,為了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駕駛員應該嚴格按照車輛核定載客人數規定,不要超員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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