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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刑事案件辦案程序
法律主觀:刑事案件包括立案、偵查、審查起訴、提起公訴、審判這幾個流程。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的時間為1個月,重大,復雜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檢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退回補充偵查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1個月。
警方想要調查什么事情,必須經由檢察官親自督導并且負責整個案子的流程。而且,司法部長也無權干涉檢察官負責的案子。所以說,在韓國,檢察官實際上是一個擁有極大權力的職務,同樣的,他所要承擔的責任也很大。
公安機關對于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從立案到破案是沒有時間限制的。但是如果在已經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的情況下,案件的偵查時有期限的,一般都是2個月,特殊情況可以延長到5個月。
從兩者的職能能夠看出兩者的差別,在處理案件與解決案件中,檢察官的地位是不同的。韓國檢察官可以決定立案、發起和終止刑事調查、指揮司法警察工作,能適時撤銷或改變控罪,連司法部長也無權干涉具體案件的偵查。
韓國追訴期是多久
法律分析:韓國追訴期限是十五年。韓國公訴期限15年后無罪,據小編查詢,這是真的,簡單來說就是在韓國,如果罪犯作案后沒有被抓住,而且立案后過了15年(公訴期15年后),這個罪犯就算抓到也無罪,而且不能追訴。
法定最高刑為 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20年。如果20年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后,仍然可以追訴。
而韓國也有一個非常不合理的設定,那就是追訴期只有15年,一旦超過15年的話,就算是再怎么罪大惡極的罪犯也不會被追責。這也是讓很多的韓國民眾無法理解,因為明明殺人兇手都已經知道了,但是由于過了追訴期,導致他們不得不放棄對殺人兇手的追責。
不過,“A”即便認罪,最終可能也是一了百了,并不會追加懲處,因為韓國規定的訴訟期是15年,從1991年最后一案算起,到2006年15年追訴期時效已過,警方即便確認兇手,也不能再追究。
韓國第一大懸案就是華城連環殺人案了,對于這個案件,警方耗費數百萬的警力花了33年的時間才挖掘出了真相。可是韓國所規定的訴訟期只有15年,所以即便已經鎖定了兇手,也無法實行抓捕了。
就算是警方如何勸說如何進行手段,他也沒有承認,因為這名獄中的獄犯實際上在獄中已經改造很多年。就算是這名罪犯即便認罪,最終可能也是一了百了,并不會追加懲處,因為韓國規定的訴訟期是15年,從1991年最后一案算起,到現在的話,15年追訴期時效已過,警方即便確認兇手,也不能再追究。
法學分享第一期:韓國的檢察制度
1、引言 探討韓國的檢察制度,旨在提供一種新穎的法學學習方式,結合故事性與專業性,讓法律知識更加生動易懂。首期內容聚焦韓國的檢察制度,旨在揭示其權力、力量與堅持。成為韓國檢察官的途徑 韓國成為合格檢察官的路徑分為兩步:通過司法考試與完成司法研修院課程。
2、在韓國,檢察官的社會地位確實優于普通公務員,是韓國民眾都羨慕和尊重的職業。韓國2018年人均工資為4500萬韓元(26萬人民幣),而韓國檢察官一入職就有6500萬韓元(38萬人民幣)的年薪。而且,獨立檢察制度也讓檢察官在韓國司法體系內,擁有著“令行禁止,前呼后擁”的凜凜權威。
3、大檢察廳是最高檢察機關,檢察總長金鈺泳,2002年11月任職。 【政黨】 (1)新千年民主黨:簡稱民主黨,執政黨。前身為金大中于1995年9月5日成立的新政治國民會議。2001年11月金大中辭去總裁職務。代表最高委員鄭大哲。 (2)大國家黨:1997年11月21日由新韓國黨和韓國民主黨合并而成,總裁李會昌。
4、作者,一位擁有法學碩士和博士學歷的學者,曾在法國巴黎第五大學和北京大學深造,后又在德國弗萊堡大學獲取法學博士學位,擁有國際刑事法院預審分庭的工作經驗,對法、德檢察制度有著深厚的理解和實踐洞察力。作者憑借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精通法語和德語,這使得《法德檢察制度》的內容得以精確、客觀地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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